[法律故事] 她是重婚吗
继往开来,对梦想脚步的追逐从未停止过! 一个新的故事会马上开始了!
公司会计李晓萍休完年假,第一天上班,发现大家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好姐妹王大姐悄悄对她说:“保卫处的人来找你好几次了!”李晓萍一惊,问道:“找我干什么?”
王大姐摇摇头,说:“你快打开电脑看看,你的事都成公司一大新闻了!”李晓萍急忙打开公司内部网。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条惊人新闻:传公司会计李晓萍犯重婚罪,保卫部门正在取证……
李晓萍只觉得脑袋嗡嗡直响,问道:“这是谁写的?这不是胡说吗?”
王大姐责怪道:“我的姑奶奶,你是真傻还是装傻?说说看,这些天你请假都干了些啥?”
李晓萍愣了一下,她确实有难言之隐。李晓萍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三年前和同公司的张大虎结婚,不到一年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了。去年,她又认识了赵林,经过一年的交往,他们决定结婚。这些天休假就是去办理婚事的。因为是第二次结婚,所以她刻意低调,谁也没告诉。谁想到,如今不但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而且莫名其妙地被诬陷犯了重婚罪。
李晓萍越想越气,一怒之下,来到了保卫处。一进门,她就铁青着脸,对保卫处许处长大声嚷道:“我报案,有人诬陷我!”
许处长站起身来,严肃地说:“李晓萍,我们已经找了你好多次了,你倒说说看,谁诬陷你了?”
李晓萍摇摇头,说:“我不知道,但网上说我犯了重婚罪,就是诬陷。”
许处长从办公桌上拿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提醒道:“喏,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可是犯法啊!”
李晓萍越听越糊涂,她从包里掏出结婚证,放到桌上,大声说:“我结婚是受法律保护的!”
许处长见她口气很硬,不由叹了口气,从办公桌抽屉里取出一本结婚证,打开来,是李晓萍和前任丈夫张大虎的结婚证。许处长把两本结婚证放在一起,说:“举报人就是你的前夫张大虎。看看吧,
诗词新解:眼力最差的人
眼力最差的人: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最难找的人: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最值钱的书信: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最寂寞的时候: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最孤独的人:前不见古人
两本结婚证,说你重婚,你还不服气,这不是事实吗?”
李晓萍一见,急忙说道:“我和张大虎早已离婚了,他一定是见我结婚,故意找茬!”
许处长看看两本结婚证,思索了一会儿,说:“据我了解,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部门是要收回结婚证的,然后才发离婚证,你有离婚证吗?”
李晓萍愣住了,自从法院判决后,她还真没想到要去民政部门取离婚证。难道自己真的在不经意间犯了重婚罪?李晓萍不寒而栗!见李晓萍低头不语,许处长严厉地吩咐道:“重婚是要坐牢的。你现在马上停止手头的工作,准备接受处分。对于这件事,公司肯定要严肃处理的!”
回到家,李晓萍越想越不对头,如果我是重婚,那民政部门又怎么会给我开出结婚证呢?明明是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去结的婚,为什么却被说成是重婚呢?
第二天,李晓萍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找到离婚时聘请的王律师,诉说了心中的疑问。王律师听了,立即安慰她:“没事,你们单位对重婚的理解有偏差!”说着就和许处长取得了联系。王律师告诉许处长,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已写明离婚,有了法院判决,就不需要再领离婚证。因此,李晓萍前夫张大虎告她的重婚罪是不成立的。
事后,许处长不好意思地对李晓萍说:“看来我们当领导的要多学点法律知识才行,要不,下一个下岗的人就轮到我了。”
律师点评:
这个故事涉及的是法院调解文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调解书是通过法院对双方达成的协议确认的法律文书,与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一经双方确认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样,本故事中的李晓萍与她前夫的离婚调解协议,因为经过了法院的认定,所以合法有效,而与前夫的结婚登记自动失效。到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均不能否认已经离婚这个事实。因此,李晓萍没有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