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的家庭组织-家伍
东乡族称家族组织为“家伍”,家伍中又以血缘的亲疏关系分为“亲家伍”(小家族)和“幅个家伍”(大家族)。亲家伍是由一个祖父的后代所组成的单个家庭构成。幅个家伍是由一个曾祖父或者血缘关系更远一点的单个家庭构成。
历史上,东乡族社会是以父系血缘连结起来的氏族组成。在其人口少的情况下,常居住在一个村庄。随着本家族人数增多,家族不断分支,便另辟新村或迁徙他乡,为了保持家族联系,常在姓之前冠以老庄(老根子)的名称。
东乡族称家庭为gie,即东乡语房子的意思。东乡族实行一夫一妻制,1949年10月以前个别富裕户也有一夫两妻的。家庭通常由夫妻、儿女组成,但三四代同堂的也不乏其例。东乡族原来实行早婚,男15岁左右,女13岁左右便结婚,儿女结婚五六年以后,便另打庄窠(院)与父母分居。
儿子要分居时,父母要给儿子划分土地财产牲畜,最小的儿子一直留在父母身边,并为父母养老送终。父母亡故时的殡葬费用均由儿子们共同负担。幼子的继承权比其他儿子优厚一点,父母或者祖父母居住的老庄窠或是上房归幼子继承,这已成为东乡人不成文的规定,历来遵行不悖。
祖父则倚重长孙,在财产分配方面,长孙的地位几乎与儿子们一样,可分得与儿子们一样的一份财产。
东乡族对离异持慎重态度,尽管按过去的传统,只要丈夫向妻子连说三声“我不要你了”,就算离异了。可说这话时得有证人,且言者承认自己出于本愿并不反悔,才能算数,妻子离异临走时,要带走陪嫁的东西及个人用品和“哈卡毕尼”(即订婚时的聘金)。实际生活中,东乡族中男女随便离异情况是比较少见的。
离异的男女双方都可再婚,丧偶者亦可再婚,寡妇也可以改嫁,亦可转房。寡妇转房,一般限于同辈兄弟、堂兄弟之间,但一定要征得寡妇本人的同意。寡妇改嫁,婆婆一般不能干涉。在旧社会曾出现过抢寡妇的现象。若寡妇被别村的男人看上了,先得给寡妇所在村的长老送礼疏通关系,然后夜间来抢。寡妇改嫁时,一般幼儿不让带走,由丈夫本家抚养成人。寡妇再婚后可带婴儿去抚养,直到成婚年龄送回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