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无论什么时候吃牛肉都是犯法行为
在古代社会,牛是相当重要的生产力。历代政府都屡屡下令禁止宰杀耕牛――中国古代无论什么时候吃牛肉都是犯法的行为。
西周时,政府就已经有了“诸侯无故不杀牛”的规定。因为那时候农耕就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的根本,而牛则是耕作的最重要畜力,堪称战略资源,必须好好保护。战国时期,各国都推行变法,最核心的两个字就是“耕战”,耕需要牛,战需要马。马在军事上相当于现在的坦克、装甲车,牛跟它放在一起保护,说明牛就是跟军事并齐的战略物资。
宋真宗时候,边关打了胜仗抢回来一批外国牛,皇帝都要特地下令把牛赶到内地干活儿,不要宰了吃掉。由此可见当时的耕牛是多么珍贵的生产物资。
正因为如此,自西周以迄清朝,中国历代法律都严厉禁止任意宰杀牛。《汉律》规定,只有年老体哀之牛才可宰杀,一切少壮之牛则在禁杀之列,唐、宋、五代诸朝法律不管牛是否老弱病残,皆在禁杀之列。只有自然死亡的牛才允许剥皮吃肉,元明清时期则是衰老病弱,无法耕作的牛才允许宰杀。不过估计这种牛肉也已经老得咬不动了。
但是,就像现在sars病毒挡不住吃果子狸的热情,即使是官府的三令五申外加严厉打击,也杀灭不了广大吃货的尝鲜心理。而且似乎起到了反作用,很多地方以牛肉作为上品的美味。“秀州青龙镇盛肇,凡百筵会,必杀牛取肉,巧为庖馔,恣啖为乐。”
这样公然违反律法的行为,简直跟粱山好汉在洒馆里公然叫嚣打两角酒,上二斤酱牛肉是不相上下的恶劣违法行为!
所以,古代群众们喜闻乐见的是猪肉,宋代临安城“内外,肉铺不知其几”。而每天赶进开封城的猪甚至达到“每群万数,止数十人驱逐”的程度。在这些大城市里,“每日不下宰数百口”,由此可见,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很喜欢来一发大肉解解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