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不是官修,而是一部私修正史
《新五代史》是宋代唯一一部私修正史,原名《五代史记》,编者欧阳修。《宋史•欧阳修传》云:“自撰《五代史记》,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自撰,意谓该书不是官修,而是私人撰写。取《春秋》遗旨,指以春秋笔法书写。
相传孔子修《春秋》,一字含褒贬,后世遂称文章用笔曲折而意含褒贬的写作手法为“春秋笔法”。
欧阳修云:“呜呼,五代之乱极矣!”“当此之时,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而缙绅之士安其禄而立其朝,充然无复廉耻之色者皆是也。”其修史,就是为了达到孔子所说的“《春秋》作而乱臣贼子惧”的目的。在欧阳修之前,已有《(旧)五代史》。《(旧)五代史》成书于宋建国后不久,所依据的史料多为五代实录。
至欧阳修时,又有许多新的资料出现,欧阳修在《(旧)五代史》的基础上增补不足,删繁就简,成《(新)五代史》。
至于成书时间,史学界公认是景祐三年(1036)之前,作者着手编写,至皇祐五年(1053)基本完成。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其家人呈上。之后,史书被藏进国家图书馆。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明令立该书于学官,《新五代史》从此大行于世。
《新五代史》共74卷,包括本纪12卷、列传45卷、考(欧阳修认为五代属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无一可取,因此改“志”称“考”)3卷、世家及世家年谱11卷、四夷附录4卷。书中的列传最具特色,它以类传的形式,设《家人传》、《臣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唐六臣传》、《义儿传》、《伶官传》、《宦者传》、《杂传》等名目。各传目均有特定涵义。如将相大臣,凡专事一朝的在《臣传》,历事几朝者列《杂传》。又如根据死者忠的不同程度,分为两等,头等的进《死节传》,次等的入《死事传》。
新旧两部五代史各有所长:现存《旧五代史》篇幅多,是新史的两倍,但已非原帙,残缺不全;新史结构严谨,选材讲究,文笔出类拔萃,对十国的历史记述得更为完备。两部史著都是研究五代十国的重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