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回来了 – 开来之家

爸,我回来了


继往开来,对梦想脚步的追逐从未停止过! 一个新的故事会马上开始了!

  小志是个漆匠,今年二十七岁。三年前,媳妇春兰去日本的一家服装厂打工。平日里,小志要出去干活,傍晚才能回家。于是,他就将六岁的儿子乐乐交给父亲王少堂带。王少堂是小志的继父。小志七岁那年,父母离婚。半年后,体弱多病的母亲带着他远嫁给了王少堂。婚后,母亲从没离开过药罐,家里全靠继父一个人把持。前年,母亲因病去世了,王少堂只得一边带孩子,一边没日没夜地在家编箩筐。赚来的那点血汗钱,全贴补了家用。不管多忙,王少堂都不让小志干家务,他知道,儿子在外面也很辛苦。慢慢地,小志也习惯了。每天傍晚,小志回家后总会大喊一声:“爸,我回来了!”然后抱着儿子逗乐。王少堂一边回应着,一边笑眯眯地在厨房忙里忙外。
  
  再过三天,春兰就要回国了。小志欣喜若狂,王少堂也乐开了花,逗孙子说:“乐乐,等你妈回来,咱家就富裕了,到时,想吃啥就吃啥!”这天,春兰终于拎着大包小包地回来了。放下东西,春兰搂着乐乐直亲。当晚,小两口在卧室说起了悄悄话。春兰掏出一张存折,骄傲地说:“瞧,这是我三年挣来的!”小志打开一看,不禁乐开了花:“天哪,25万!”激动过后,小志突然做出了一个决定:“春兰,我决定明天跟爸分家!”春兰愣住了:“啥?咱们结婚六年都没分家,咋这会想起分了?”小志不吱声,春兰明白了:“你……你这是过河拆桥呀!虽然他不是你生父,但是对你比谁都好。以前,爸吃了多少苦啊?现在,好容易家里有了钱,哪能撇下他呢?再说,村里人会怎么说咱们呀?”小志倔强地说:“什么过河拆桥?我又不是扔下他不管了。至于村里人,随便他们怎么说,反正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的。这事就这样定了,家里我说了算!”
  
  第二天清早,小志就把这事跟王少堂挑明了。小志红着脸说:“爸,平日里,别人老说我吃你的,用你的。现在,春兰回来了,咱还是把家分了吧,也免得别人嚼舌头。”王少堂是个聪明人,当下明白了儿子的意图,叹了口气说:“行,那就分吧!”
  
  当天,小志就将锅碗瓢盆搬到了隔壁,一家三口过起了小日子。那几天,小志家顿顿鸡鸭鱼肉,王少堂闻着扑鼻的香味,自己桌上却只有一盘咸菜和一碗白米饭。吃着吃着,他不禁老泪纵横。
  
  半个月后,小志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挂完电话,他不禁兴奋地跳了起来:“我终于找到生父了……”原来,20年来,小志一直有个心结,那就是找到自己的生父认祖归宗。之前,他曾偷偷回去找过,谁知生父再婚后举家南迁了。后来,春兰挣了大钱后,小志寻亲的愿望愈加强烈。前一阵,他掏了5000块钱,在一家知名的报纸上登了寻亲启事。没承想今天就接到了记者的电话。电话中,那人将小志的生日和胎记部位都说得一点不差。小志可以断定,他就是自己的生父。
  
  第二天清早,小志便迫不及待地去认亲了。此时,记者已经做了安排,让双方在县城的一家三星级餐厅见面。刚巧,春兰有事不能去。于是,小志独自带着儿子兴高采烈地出了门。
  
  两个多小时后,小志来到县城,走进了那家三星级餐厅。在门口,他看见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汉,眉宇间和自己十分相像。刹那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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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志认了出来,哭喊道:“爸,我可见着你了……”老汉见到自己的儿孙,也有些哽咽。寒暄过后,一家人围坐在餐桌旁,老汉逐一介绍家人,小志这才知道父亲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儿子,现在,父亲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相当有钱。
  
  很快,几个服务员上菜了。小志一看,立马呆住了。这些菜,他一个也不认识。服务员一边上菜,一边报菜名:什么鱼翅呀,鲍鱼呀,燕窝呀,全是稀罕货,看得小志眼花缭乱的。望着那些珍贵的菜肴,小志不禁自惭形秽起来。席间,老汉不停地给小志父子夹菜。小志唯唯诺诺地应付着,还时不时地提防乐乐的吃相出丑。
  
  过了一会,服务员端着一盆老母鸡汤上来了,这是小志唯一认识的菜。菜刚放下,老汉就很自然地将两个鸡腿给了小儿子父子,说:“来,这是农家乐庄园的老母鸡,你们最爱吃的!”那一刻,小志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对面的祖孙三人,举手投足间有着说不出来的默契。小志突然觉得,自己和乐乐是餐桌上多余的人。
  
  傍晚,小志抱着儿子回到了家。这时,他发现继父的屋里还亮着灯,于是下意识地喊了声:“爸,我回来了!”这天,王少堂破天荒地喝起了酒,餐桌上只有一盘鸡杂碎,王少堂正在艰难地啃着一个鸡爪。
  
  王少堂尴尬地问:“晚饭吃过了?”小志点了点头。这时,乐乐突然嚷了起来:“爷爷,我要吃鸡腿!”小志赶紧哄道:“宝宝乖,爸爸明天去买。”话音未落,王少堂指了指橱柜,笑眯眯地说:“在老地方,自己去拿吧!”乐乐听罢,一蹦一跳地爬上凳子去拿了。小志诧异地问:“爸,这只鸡你不是三天前杀的吗?怎么鸡腿还在呢?”王少堂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爱吃鸡腿。”
  
  那一刻,小志终于明白了。平时,家里每次杀鸡,继父总会将两个鸡腿分给他们父子。吃得多了,小志已经变得麻木了。这些天,小志一家三口顿顿吃好的,继父实在忍不住,终于杀了自家的一只老母鸡解馋。虽然,他们已经分家了,但是,继父仍然保留着以前的习惯。他从鸡头、鸡屁股吃起,将最好的两个鸡腿留到最后,放在平时孙子熟悉的地方。小志知道,那两个鸡腿是继父潜意识中留给他们父子的,就像在三星级餐厅,生父很自然地将两个鸡腿分给了小儿子父子。
  
  第二天清早,王少堂刚起床,就听到小志在隔壁用斧头劈着什么。出门一看,不禁愣住了:“挺好的东西,你这是干啥呀?”小志擦了擦额头的汗,尴尬地说:“这……这个橱柜不好使,干脆劈了!”话音未落,春兰母子端着碗筷,全部搬进了王少堂的橱柜里。小志哽咽地说:“爸,从今往后,咱再也不分家了!”王少堂欣慰地笑了。
  
  当晚,春兰悄声地问:“还去认祖归宗吗?”小志摇了摇头:“昨晚,乐乐爬凳子去拿鸡腿,这让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那时,继父也将鸡腿藏在橱柜同样的地方,我像乐乐一样爬着凳子去拿。我现在懂了:有时候,亲情和血缘真的没有关系!”
  
  从此,小志每晚回来,仍然会像以前一样在门口大喊一声:“爸,我回来了!”不过,他喊得十分自然,也十分响亮。小志终于明白,原来,这一句话早就成了自己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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