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甘肃城乡流行过的冥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甘肃城乡均流行过冥婚。冥婚于周代已有,唐代尤甚。甘肃人多谓“攀鬼亲”或“攀阴婚”。古代冥婚也有六礼之制,但男女家都有告知亡者的祭文,内容主要是该人活着必择偶而居,人死后亦不能孤处,现有某男(某女)年龄几何,容貌品德怎样,已为你礼聘,并择某某吉日为你纳聘,愿结二姓之好,幽会九泉之下等等。
该婚有两种情况:一是为已死未婚男女举行的联姻仪式;一是为已订婚但不幸有一方死亡而举行的结婚仪式。
前一种是指男女从未订婚,因家长受鬼魂观念驱使,希望儿(女)在阴世有个家,于是,依自己孩子的年龄请媒人(名之鬼媒人)择异性未婚天亡之家牵线拉配。说合后,也要择良辰吉日完婚。男方家抬轿一顶前往女方,接女木主灵牌放于轿内,后随吹鼓手迎至男家。男方设洞房,房内木桌上置男木主灵牌。女木主一到便与男木主举行象征性的拜堂仪式。然后再选黄道吉日,或将木主牌位葬于一处,或将女方的灵柩迁于男坟合葬,或将男的灵柩迁于女坟合葬。
后一种葬仪是,男女两家父母商定结婚日期,届时举行婚礼。如男子已死,男方家抱男子木主灵牌去女方家迎亲,如女子已死,男方家到女方家抱回女子木主灵牌。其仪式与正常举行婚礼无异。
令人痛心的是,他(她)将终身不娶不嫁,直到他(她)死后,才将二人灵柩安放在一起。此俗,据历史文献载于周代已有之,此后历代不绝。当今此俗在甘肃已少有了。偶有所闻,令人大为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