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高句丽族的生活习俗
在我国东北文化史中,高句丽是一个重要的民族,很早就出现在我国东北地区,后来有一部分南迁到朝鲜半岛,加入到朝鲜族之中,有一部分则仍居住在东北地区,逐渐地融入到中国各民旗中。高句丽族源应是夫余。
高句丽服饰习俗据《魏书-高句丽传》载:“衣布帛及皮……其王好治宫室,其官名有谒奢、太奢、大兄、小兄之号,头着折风,其形如弁,旁插鸟羽,贵贱有差……常十月祭天,国中大会其公,会,衣服皆锦绣,金银以为饰。”穿的是布帛及兽皮,这和夫余很相似,祭天时衣锦绣,饰以金银,由此可见是夫余的文化传承。特别显示特点的是对“头衣”的记述,“帽子”一词,在当时还没出现,“折风”即是“头衣”,“弁”是古代的帽子,以鸟羽为饰,插于两旁,贵贱有差别。到唐代时,仍能看到其历史传承的踪迹,《旧唐书•东夷传》载:高句丽人“官之贵者则青罗为冠;次以绯罗,插二鸟羽及金银为饰。衫筒袖,裤大口,白韦带,黄韦履。国人衣褐,戴弁(帽),妇人首加巾帼”。可见其服饰有着浓郁的民族特点。
世代居住在黑龙江区域的兄弟民族也和居住在其他省份的兄弟民族一样,对优生这一观念,有着一个历史的发展演变过程。例如中国高句丽族,这是我国古老的兄弟民族,其优生的观念,就有一个由无意识到有意识的历史演变。
严格实行族外婚,这对于原始群婚而言足一大进步,进而过渡到对偶婚制。那时的所谓对偶婚,就是一对男女,短时间或长时间地生活在一起,所生子女由母亲来印证血统,还带有原始群婚的痕迹。文献记载,高句丽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其婚俗就保留着原始对偶婚的习俗。
对偶婚比起族外群婚是一大进步,但还不是真正的一夫一妻婚,只是一夫一妻婚俗的一个过渡阶段。高句丽族在此阶段的婚俗已经有了一夫一妻婚的一些特征。如两人结合前,是男人主动要向女方父母跪拜请求允许进入“婿屋”,而且是两人“言语已定”,就是说,有了一定的感情基础,两人有了口头婚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