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的社会发展与饮食习俗
我国远古时代的先民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曾经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当时的饮食习俗还处于十分低下的阶段。
关于那个时代的情况,古代文献说:“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古代文献里谈到“上古之世”的饮食情况时还说:民食果蔬蚌蛤,腥臊恶臭而害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
这里所说与我国旧石器时代的情况是符合的,在知道用火熟食以前,确是“腥臊恶臭而伤腹胃”的。然而,这里把饮食习俗的进步归结为“燧人氏”一位圣人的功劳所致,则不妥当。知道用火熟食,“以化腥臊”,是当时的人们长期社会实践的结果,不可能是某一个人的发明。
新石器时代出现了粮食加工的用具,人们不再吃整粒的粮食。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文化遗址的随葬品中,发现有石磨盘、石磨棒;在齐家丈化遗址发现有石杵。这些都是碾碎粮食或进行精细加工所用的工具。
当时的人们对于某些食物的特性有所认识,并且已经能够总结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内容。例如,《山海经》记载大河之南的“崇吾之山”,“有木焉,员(圆)叶而白柑,赤华而黑理,其实如枳,食之宜子孙”,这种植物的果实显然是一种有利于生育的食物。又如,在“昆仑之丘”,“有术焉,其状如棠,黄华赤实,其昧如李而无核,名曰沙棠,可以御水,食之使人不溺。有草焉,名曰蒌草,其状如葵,其睬如葱,食之已劳”。这里所提到的两种植物,都因为食用后有特殊效果而被记载了下来。
复次,随着制陶业的迅速发展,新石器时代出现了大量的陶制炊具和食具。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文化和磁山文化所发现的陶器就有钵形鼎、盂、盘、双耳壶、罐、斜形鼎、圈足钵等多种。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的仰韶文化时期又出现了陶制的釜、灶、盆、碗、瓶、豆、尖底瓶、盂、缸等种类。到了新石器时代后期,出现了陶制的杯、簋、鬲、瓮等,还有了蒸饭的陶制炊具——甑。当时的陶制炊具和饮食器具上往往装饰有各种图案和花纹,表现了当时人们的审美和饮食观念。从饮食文化发展的角度看,从旧石器时代的烤炙到新石器时代的用陶制炊具进行烹饪,这应当说是一个极大的进展。
发展到新石器时代,虽然人们已经以粮食和家畜为主要食物,但是采集和狩猎依然有重要地位。河姆渡文化遗址所发现的野生动物计有哺乳类、鸟类、爬行类、鱼类和软体动物等共44种,其中尤以鹿科动物的数量为最多,仅鹿角就发现有四百多件,此外还有比较少见的亚洲象、犀牛、四不像和红面猴。北方地区的富河文化遗址发现有野猪、鹿类、黄羊、狐、松鼠、狗獾以及洞角类、犬科、鸟类等野生动物。狩猎在当时人们饮食中的重要地位于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