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的“洪门”与现在的致公党是什么关系?…
1943年1月26日在中共中央太行分局高级干部会议上,邓小平作了《五年来对敌斗争的概略总结与今后对敌斗争的方针》的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到:“敌占区隐蔽游击根据地的存在与坚持,不只是发动群众与坚持游击战争,而且必须与争取伪军伪组织的工作,争取封建武装(自卫团、会门、土匪等)的工作相配合,在中国人一致团结对敌的方针下去进行这些工作。”
文中提到的“会门”是指哥老会、洪门等民间结社组织。其中洪门又称“洪帮”或“红帮”,原来是天地会的对内名称,是清朝民间秘密结社之一,以“反清复明”为宗旨。
“洪门”入会者均称洪门或洪家兄弟。洪门长期在珠江、长江流域秘密活动,并在海外华侨中建立致公堂等组织,还曾为孙中山领导的推翻清政府的国民革命作出过贡献。
其起源主要有三种说法。一是在天地会内秘籍自称系福建少林寺僧于康熙甲寅年(1674)年或雍正甲寅年(1734)年创立。
另一说法是民国以后,洪门成员称其会创自郑成功。
还有一种说法是,根据档案以及清代官书记载为福建漳浦僧提喜(即洪二和尚)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或三十二年创立。
“洪门”初创时原系下层劳动者互助性秘密团体,后因屡遭清廷镇压,反满色彩日浓。乾隆年间以“顺天行道”,“剃除贪官”及“争天夺国”为口号。嘉庆以后,复提出“兴明绝清”及“反清复明”等口号。清末又增加了反满内容。
为对付清廷镇 压及便于吸收会众,不断创立新的名称,成为拥有数十种名目的秘密结社系统,因组织分散,未形成统一领导,在同一地区的组织间亦互不统属。无固定的教义与崇拜对象,但有严格的会规,后发展为三十六誓,要求会众忠于誓言,严守秘密。
进入民国时期以后,国内的天地会组织大多成为少数人争权夺利的工具或为反动统治阶级反对革命﹑镇压人民的帮凶。海外的洪门组织,则大多数仍继续作为团结华侨的重要纽带而存在,只有少数成了黑社会组织。后来,在海外的“洪门”组织发展为致公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