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中的官吏阶层是怎样产生的
官吏,它最初的本义是管、是任,以后渐渐地演化成高踞于人民之上统治人民的公职人员。
众所周知,原始社会时期国家并不存在,公共联系、社会本身、纪律以及劳动规则全靠习惯和传统的力量来维持,全靠族长或妇女享有的威信或尊敬(当时妇女不仅与男子处于平等地位,而且往往占有更高的地位)来维持,没有专门从事管理的人的特殊等级”。酋长,军事和宗教首领等公职人员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他们无任何特权。按列宁的说法,只能是“风俗的统治”思格斯在其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得更为清楚:“除了舆论之外,它没有任何强制手段。”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无人压迫人剥削人的原始社会,逐渐向有人压迫人剥削人的阶级社会迸发,原先的那些社会公仆们也逐渐爬踞于全社会之上,向人民发号施令,这些人就成为社会的统治者。
中国古史上的尧舜时代,正处在这一社会大变动的时期。在部落联盟首长尧,舜之下,配备了各种各样的公职人员:农官称为后稷、法官称为大理,司徒掌教化人民,司空负责水土工程及生产事务,此外还有利器用的共工,繁殖草木禽兽的朕虞等等。这便成为中国职官的萌芽。这些公职人员的身份地位已开始具有了双重性质:一面既是“人民的公仆”,另一面也带有“人民的主人”的味道。
到了接承尧舜的夏禹时代,部落联盟的酋长就有着极大的权威。传说夏禹曾会诸侯(诸部落首领)于会稽涂山,因为防风氏迟到,夏禹怒而将他杀了。作为部落联盟大首领的夏禹,已具有了中央共主的性质。所以当他死后,他的儿子启就从伯益手中夺过了他父亲的交椅,并从而破坏和废止了‘禅让制’,自称为王。由此就开创建立了王位的世袭制度,中国社会也就进入了文明社会的初期——奴隶制时代。
在私有制深入人们的心田之后,王的地位在人世间达到了至高无上的地步,它对举国臣民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为了巩固奴隶制制度,镇压与剥削奴隶阶级与庶民阶层,服务于奴隶主统治阶层的官吏队伍也就日趋庞大,其组织也跟着日趋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