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王朝的内外职官制度简介 – 开来之家

商王朝的内外职官制度简介

大约从公元前十六世纪到公元前十一世纪这个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朝。据记载,商人的始祖契与禹大约同世,并“佐禹治水有功”。契以后便有了明确的世系。

契之后,商民族多次搬迁,至汤时居毫地,灭夏桀,“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

殷商建国后,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国家机构和相应的职官制度。其最高统治者是“王”,下设百官,按其职务性质主要可分为两大类,既处理“内服”和“外服”政务的各级官吏——“殷边侯甸” 和“殷正百辟”。

殷边侯甸

“殷边侯甸”,是商王朝统治中心地区以外所设置的官吏,“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商代已开始分封诸妻、子、功臣、少数民族首领到王室辖境之外的各地去进行统治,可以说是开“分封制”之先河。被封在各地的诸侯对王要承担一定的义务。首先是防卫边疆,不让其领地遭到侵略;其次是如有外敌人侵或内部叛乱,诸侯要率本土人民随王出征,有如后世的所谓“勤王”;三是定期向王室交纳一定的贡品——即各类土特产品,以供王室日常之需及战事、祭祀之用。

殷正百辟

“殷正百辟”就是在“内服”——王朝直接控制的辖境中设置的官吏。“正”乃居中之意,是对“边”而言的,“百辟”就是百官。内服官吏也分为两个方面——王朝外廷政务官和王朝内廷事务官。

外廷政务官

王朝外廷政务官主要有尹、卜、巫、作册等官。尹与后世的“相”类似,地位比较高,其中以商汤时的伊尹最为著名,“尹”是“正”的意思,《史纪•殷本纪》中说:“尹,正也,谓汤使之正天下。”伊尹“负鼎俎,以滋味说汤”,因能够做一手美味佳肴而受到汤的赏识,汤便起用了他,把国家治理得很好。

卜、巫主管王朝占卜和祭祀。卜者作为神、人之间联系的角色,在王权神化的时代,也有不小的权力。国有祭祀、战争等大事,必须占卜。

作册是史官,主管王室大事记录,并掌管典籍,《尚书•多士》云:“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册、典就是由史官记录并保管的。

内廷事务官

王室内廷事务官,主要是宰、臣。他们主管王室内部的一切事务,如各种家务、膳食、衣服、洒扫、车马,有时也参与一些政事,诸如传达君命,管理家产田籍等,有的地位较高,有的则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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