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的会馆是什么,有哪些主要职责
会馆是某地的商人们到外地兴办工场作坊和经商时,在异乡建起的商人联合会。目的是联络商人,协调生意和资金,以团体的力量保护商人在当地的合法权益。旧时邯郸就有山西商人集资建起并成立的山西会馆。馆址在北苏曹,即现在的邯郸热电厂大院内。当时的北苏曹是繁华的船码头,邯郸的煤炭、陶瓷,天津的食盐(大盐)等都在这里集散。因山西籍商人在邯郸经商的人不少,于是建起了山西会馆。
清朝末年,直隶省省会保定光外省和本省商人建起的会馆就有十处,如湖广会馆、中州会馆、三晋会馆和省内南宫、冀州等六县商人组织的冀州会馆等。会馆可以作为同乡人来往住宿或者进行经济、公益、祭祀等活动的场所。会馆具有很大的制约力量,它既是行帮组织,又是商业团体。如当时的三晋会馆,控制了整个保定的钱粮行,冀州会馆控制着布线行。
会馆是经过禀官立案的,因而受到官府的保护。会馆首领、行会会头,大部分由富商绅士担任。其职责是主持祭祀、调解师徒劳资纠纷、应付官府、维护本会本行利益。还定有例会,会议的内容多是通报行情市价,修订行约店规,商讨改善经营等。其经费来源有基金捐款、常年捐款、临时捐款等。到了1931年初,由于同行公会的相继成立,会馆的作用才逐渐消失。
与会馆相似又有不同之处的还有同乡会组织。它是甲地各行各业的人们在乙地建立起的同乡组织。维系它存在的基础是同乡观念、乡土意识。它的作用是加强甲地住乙地人们的相互团结和帮助,维护他们在乙地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