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 好心办坏事
继往开来,对梦想脚步的追逐从未停止过! 一个新的故事会马上开始了!
老张在单位里给领导开了十多年的车,驾驶技术好,在小区里大家都叫他“老把式”。最近,老张随领导去广州,出差回来后,领导放了他两天假。
难得清闲,老张让老婆给整了几个小菜,自斟自饮起来。小酒喝好,老张牵着心爱的小狗在小区遛狗。
遛到停车场,老张看到有一辆小车在停车位上来回折腾。老张看了一会儿就笑了,这是辆新车,驾驶座上的姑娘二十来岁,正在忽左忽右地转动着方向盘,想把车子调出来,但小区车位紧张,前后都停着车,路又窄,怎么也调不出来,急得姑娘满头大汗。
老张是个热心人,他把小狗拴在路边的树上,走上前拍了拍车窗说:“姑娘,别瞎折腾了,我是老把式,我帮你,保证三把就能把车调出来。”
姑娘连声说:“谢谢师傅。”随后麻利地下了车。老张坐进车里,踩离合器,挂挡,转方向盘,再松离合器,这几乎是一气呵成,老张由于得意,更因为喝了酒,一时大意,只听“嘭”的一声响,姑娘的车撞到了旁边的车子。
姑娘一看车撞得瘪进去一大块,脸一下就沉下来了,又见老张脸色通红,一嗅,“啊”一声惊叫:“你喝了酒还开车?”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交警赶到现场后,对老张进行了酒精测试。这一测,不得了啦,老张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60毫克,涉嫌危险驾驶。结果,老张被吊销了驾驶证,还被判处拘役一个月。
一个月后,老张走出看守所。刚到家,单位的人事主管就来看望他,说:“老张,你没有驾驶证就不能开车了,我们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还没等老张缓过神来,姑娘和被撞的车主又找上门了,要求他赔偿损失。老张越想越懊恼,自己原本是一片好心,可却落了个坐牢、罚款、赔偿车主损失,还丢了工作。老张决定找律师咨询一下,问问自己算不算酒后驾车?单位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两车的损失自己到底该不该赔偿?
王律师接待了老张,听了老张的陈述后,解释说:“你被吊销了驾照,已经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了,所以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至于两车的损失,根据享有利益必须承担责任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你为姑娘提供劳务,她从中受益,应当对你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这下老张可算吃了定心丸,赶快去找姑娘理论,可姑娘却说:“你帮我调车我很感谢你,但我不知道你已经喝过酒了。撞到别人的车是因为你酒后驾驶造成的,是你个人过错,与我无关,应该由你自个儿赔偿。而且你把我刚买的新车撞坏了,修理费花了好几千元,这个损失你应该赔我。”
听了姑娘的话,老张又糊涂起来。自己本来想做好事的,没想到竟惹来这么多麻烦,这些损失到底该由谁来赔呢?
律师点评:
故事涉及了“危险驾车、无偿劳务、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其一,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驶并构成危险驾驶罪,老张酒后驾车,不管在何处,都属酒驾,是违法行为;其二,法律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老张的酒驾行为显然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而作为他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则有法可依。至于对此造成的损害,由于姑娘没有拒绝老张的帮忙,老张本人也有重大过失,那么,受损一方就可要求姑娘和老张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老张助人为乐的愿望是值得肯定的,但做好事也要量力而行,更要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