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我再不是她的英雄 – 开来之家

此后,我再不是她的英雄

  爱情就是这样,从来不会因为你多么付出,多么不求回报就有结果。

  题记——

  至今还记得初见她的时候,那是初夏的某个傍晚,我们约在电子商城的天桥下见面。虽说第一次见面就迟到实在是一件很失礼的事,但那天学校好像有什么要紧的事,忙完已无公交。无奈,和同学拼车到达市区,紧接坐着摩的,无论怎么赶,最后还是迟到了一个多小时。手机那天好像就没有听过,一直响,一直看着时间,一直……

  “嘿,交个朋友吧!”像个搭讪犯一样的,我深知自己已经迟到,不知怎么开口,于是先到天桥附近的小商店里买了我平时都会吃的“绿箭”。接着,我将一支绿箭递给她,她先是一愣,而后便认出是我。我承认那一刻她或多或少的还是有些惊吓。

  她认出我后,微微一笑。“对不起,今天学校……我……”关于那次迟到我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因为我明白这时候说得多也就错的多。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把她手一拉……

  她那天穿的十分简单。束发、短袖、短裤,白鞋。像个邻家小女孩一样的,加之先前的那一笑……她的笑,我坚信能够融化西安现在所有的雾霾天……她的笑,说不出,道不明。只得自己珍藏。

  以上便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的经过,没有太多的故事,没有那么多的留白,简单,非常简单,相对的还有点小小的意外。见面过程简单的以至于现在还能够一一数清和她交往四月来,所发生的所有事,或简单或复杂,或开心或难过,到现在回想这些往事,除了心酸外还有一丝的幸福。这也可能是她留给我最大的快乐吧。

  在我这个十字开头的年纪,能够发生过值得未来几十年内去珍藏的事,对于我来讲,够了。真的知足了。

  为什么会分手?原由已弄得不清,也无力去深究谁对谁错。刚分手那几天,常常以泪洗面,想哭却又不敢放声,在宿舍里我不想被太多人发现,于是那几天经常躲在被子里,蒙着头,插着耳机,单曲循环的播放着李宗盛那首《我终于失去了你》。

  以前听这歌,感觉太老,关于声乐的演唱技巧也没有太多的在这歌里表现,词俗曲老,对于我这样曾经的音乐生来讲实在是一般。直到那天才发现,李宗盛唱的全是人生,且高度浓缩的哲理。年少莫听李宗盛,不是每个李宗盛都能成为李宗盛,不是每个歌手都可以被成为大师,在这个被小鲜肉占据的歌坛,我实在不知过若干年后还有几人能够被真正的称为:大师。

  早年就和老姐聊过,我是个过于感性的人,作为男生的我来说,早晚会为此吃亏,看来这话一点不假。怨谁呢?呵呵,怪我咯。

  其实早想写篇关于她的文,可一提笔就已经落泪,写到一半时,思绪已无,只剩下了伤心……无奈,只得驻笔。这几天,整理好情绪,嗯,看来平复的还不错,至少比我想象的好。

  断联,失去所有的联系方式,现在看来怕是彼此最好的联系了,不知现在她是否和她的新男友一起逛街,或者做着别的什么……不知,也不愿去猜,走后,我再不是她的英雄,尽管心里是怎样的一种痛,这样月初,按照原计划,本应带她回汉中的,现在看来怕是永远都不会有这样的计划了吧……

  朋友劝我说,还有遇到更好的,何必……或许时间真的可以抚平一切吧。忘记她需要多久,春夏秋冬够不够?

  书上说:“幸福的人总会忘记旧爱。”也就是在分手后才意识到我的柜子里放着三本书,一直放着三本书,而这之前的四个月里却从未打开过一页。还记得以前,午后,一本书,耳机,手机,加之一杯茶或咖啡,需要的话再来一支笔,就足矣让我静静的度过好几个小时,因为我常常都是一个人……

  我也曾经当过笨蛋,我也曾经试着当瞎子、当聋子的去信任一个人。我也知道世界上最可悲的就是自我欺骗,但是,人笨过,傻过,瞎过,就够了,你更懂得爱自己,而不是一直重蹈覆辙,还自以为多痴情。

  小芮芮总说我是个逗比,呵,适当的逗比一下也没什么不好么。整天活的那么严肃做什么?会老的哎,不过话说还蛮期待和小芮芮见面的,不知她会不会吓到我呢?

  一直喜欢《折桂令》中的一句: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原谅写的并不华丽,没有那些过多辞藻。其实爱情也并不没有想象的多么轰轰烈烈,多半都是平淡的爱,这份爱,隐秘而伟大。就像歌里唱的:当四周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我见你眼中有伤心的泪光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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