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会增加患精神疾病的可能
霸凌(Bullying)或是戏弄(Hazing)并不是无伤大雅的行为,霸凌与骚扰折磨(Harassment)常相提并论。校园或机关团体迎新戏弄新鲜人,或是学长姐欺负学弟,如让多名学弟在雨中罚站,时有所闻。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心身医学科主任陈坤波说,霸凌会增加受害者罹患精神疾病的可能,增加将近五倍的自杀风险。
瑞典在四十年前首先注意到霸凌问题,当时霸凌的定义包括:强凌弱、身体或语言的负面行为、蓄意伤害他人,而且持续发生。受害者不仅面临直接身体伤害,同时还要间接面对受排挤,失去同伴的间接胁迫。
1999年4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科伦拜高中事件(Columbine High School massacre)枪杀12名学生和1名教师,24人受伤,两名行凶者自杀身亡。台湾不乏校园霸凌问题的探讨,民国95年教育部推动反霸凌政策,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及台北市立联合医院对于相关研究也很支持,但是迈入4G的网路新纪元,台湾社会应建立共识,主动积极面对日新月异的种种霸凌问题,同时也要因应网路所带来的新演变。
2010年9月19日加州一位13岁孩童(Seth Walsh),因为被同学讥笑为同性恋而上吊自杀。如今美国五十州都通过反霸凌立法。简言之,学生的权益如果因为种族、肤色、国籍、性别、失能、性取向、性别认同、宗教等差异受到侵扰就是被霸凌(Bullying)。陈坤波提醒教师应多方面观察学生的身体外伤、心灵创伤、逃学逃课及学习变化等,研判学生是否被霸凌。今年四月美国西肯塔基大学宣布,调查发现该校游泳队前队员有霸凌行为,游泳和跳水专题停权五年立刻生效。
网路霸凌(Cyberbullying)在女星因不堪网路诽谤霸凌,令人惋惜的结束花漾年华后,格外受到台湾社会重视。网路助长霸凌行为的原因,其一是匿名,其二是因为无法立即看到受害者的反应,所以会比言辞霸凌更过分。
2006年10月美国密苏里州(Missouri)的13岁女孩梅尔(Megan Meier)受到网路霸凌后自杀,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也介入调查真相,催生了美国第一个网路霸凌与网路追踪( Cyberbullying and Cyberstalking)州法案,保护儿童和成年人在社群网路不受骚扰,加拿大新斯科细亚省(Nova Scotia)也立法追究网路霸凌者,保护受害人。网路散布猥亵照色情报复在英美会处以有期徒刑。利用网路散播或转发谎言和谣言,欺骗他人泄露个人资讯,或任意在网路张贴本人不同意张贴的图片都属于网路犯罪。
父母要告诫子女,凡走过必留痕迹,人会失忆,网路不会。网路记载也保存敏感性个人资讯,微软调查显示,七成五以上的美国公司会要求人资部门在网路上巨细靡遗地搜寻应征者资讯,所以阿帕契事件在现实世界造成轩然大波屡见不鲜。网路使用者要学会宽恕别人的新哲学,把批评当成销业报,祝福她长命百岁,多用同理心慈悲心少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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