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司卖出后,前合伙人要钱该怎么处理?… – 开来之家

将公司卖出后,前合伙人要钱该怎么处理?…

【导读】一位连续互联网创业家、风投家Güimar Vaca Sittic分析了创业公司的股权兑现制度问题在公司创业初期、成长阶段、取得成果时,究竟应该如何处理?

创业是一个充满热情和能量的过程。但是过于的热情可能会让创业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比如,你有了一个完美的想法和一个志同道合的联合创业伙伴,你们开始了创业之旅。在最开始的几个月里,你和你的合伙人勤奋工作,但是突然你的合伙人因为一些原因退出了。但是你仍然相信这个想法能成功,所以你继续孤军奋战。最终你取得了成功,将你的公司卖出了2亿美元。

但是随后,你接到电话,是你原先的合伙人,他来向你要他的1亿美元,因为当初创立公司的时候,你们约定两个人各占50%的股权。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了,那么对于创业公司的成功会有很多的危害。因此创业公司的股权兑现制度(Vesting)才这么重要。

股权兑现制度要求,在创业初期各个创始人要确定每个人的股份数量,但是当有人退出时,公司有权将其股权购回。这就是说,如果一个合伙人在创业开始的几个月之后退出了,那么今后他就不能要求他的那部分利益,因为在他退出的一刻,公司就收回了他的股权。所以股权兑现制度是在保护每一个创业者的利益,并驱使所有的人朝一个目标努力,那就是真正的把公司做成。

一般来说股权兑现制度会按照4年来计算,其中第1年属于cliff vest 期限,就是说如果创始人在12个月内退出,那么他的实际股权为0,必须坚持够1年,才能一次兑现4分之1的股权。比如起初规定你有50%的股权,但是创业两年后你退出了,那么你的实际股权变为25%。也就是说你坚持的时间越长,你起初的股权就会更多地被兑现,直到48个月之后全部兑现。每工作一个月,多兑现48分之1的股权。

举个例子,比如一家创业公司,已经有了一定的交易量,并在第24个月获得了天使投资人的种子基金。两个合伙创业者各占35%股权,天使投资人占30%的份额。那么如果一个创业者要退出,他将实际获得17.5%的股权。

那么剩下的17.5%的股权如何处理呢?按照股权兑现制度的规定,这17.5%的股权被公司回购了。比如上面的那个例子,如果这家公司注册时,总记200万股,那么创始人的退出,会导致数量为35万股的17.5%的股份被回购,也就是说公司总股本变为165万股。这样的话,其他的股权持有人就会受益,因为他们的所占股权百分比增大了。

另外一方面,如果创业公司取得了更大的成果,比如在联合创业人的股权全部兑现之前,就被成功收购了。那么股权兑现制度会加速股权的兑现速度,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单激发(single trigger)和双激发(double trigger)。

所谓单激发(single trigger),一般是加速兑现25%到100%的股权,一般来说不改变时间期限;而双激发(double trigger)通常用于,公司被并购并且创始人同时离职的情况。

至于确立股权兑现制度(Vesting)的时机问题,通常选在公司进行融资前进行。其实,只要创业者们感觉公司步入正轨时,都可以确立股权兑现制度。另外,在创业的初始阶段,还可以先确立一份非正式的股权兑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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