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是一条小狗吗?…
权威人士不无自豪地说,人类是世界上唯一会笑的动物,也是唯一会思考的动物。据说这是通过观察、分析、推理得出的理性判断。我微笑,我思考,但有时我免不了纳闷儿。人的微笑,不过是脸上的一种肌肉搐动。我常看到马屁股上也有类似的搐动,凭什么肯定那不是另一种微笑呢?又如,狗在高兴时会摇尾巴,我们不是狗,怎么知道狗摇尾巴不是在微笑呢?
我不想对人类的尊严提出挑战,只是觉得人类太以自我为中心,有时过于武断。其实,他们引以为自豪的理性与逻辑,有时并不可靠,甚至是荒谬可笑的。不妨看看人类热衷于求“平均数”和“百分比”的理性推论吧:
假如一个人左脚站在一个火炉上,右脚踩在一块冰上,那么,按照统计学的推论,就冷暖平均值来说,这个人是很舒服的。
又如,某单位有30个男士,其中15个结了婚,那么,统计平均数的结论是:该单位平均每个男人拥有半个老婆。或者是:该单位平均两个男人拥有一个老婆。
再如,报载:某大学女研究生毕业,有50%嫁给了自己的导师。有好事者实地调查,消息果然千真万确:原来某个导师带了两个女研究生,
其中一个嫁给了他,刚好50%。
写到这里,我忍不住要笑了。以上所说或许有随意性,不是严密的逻辑推理,目的只是想折射人类理性的某种局限性。假如读者诸君不承认这种局限性,我们不妨再来看一段更严谨的逻辑推理:
大前提:60个人做一件工作的效率是一个人工作效率的60倍。
小前提:一个人挖一个孔需要60秒钟,那么——
结论:60个人挖一个孔只需要一秒钟。
这个数学逻辑“三段论”选自比尔斯的《魔鬼辞典》,其逻辑推理看似一丝不苟,结论的荒谬却叫人忍俊不禁。
我并不想贬低逻辑,古往今来,人类利用逻辑已经获得了巨大成就。我特别想说的是对逻辑的超常规利用,如人们所说的“诡辩”。
古希腊犬儒主义哲学家狄奥根尼就是一个诡辩大师。他倡导自由的性爱,不以嫖妓为耻。有人为此指责他,他反而回答道:“太阳也光顾臭水沟,但从未被玷污。”瞧,他简直是在颂扬自己,而且竟颂得让人叫绝!
在诡辩大师那里,我们感到逻辑好像是他们牵在手上的一条宠物小狗。牵狗绳便是他们的机智和顾盼自雄的气概。和这样的诡辩大师认真地辩论,极有可能显得小器。唯一合适的应对,就是牵出另一条逻辑的小狗。
但是,我们有足够的胆气与他们一道遛狗吗?逻辑一旦被滥用,很可能导致糟糕的事情发生。逻辑本身固然有局限性,但滥用逻辑的恶果却不能归咎于逻辑,因为一切取决于运用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