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少数民族诞生礼的禁忌
(l)苗族。苗族认为孕妇不能看死人,不能摸尸体,不能参加埋葬。
外婆不能给自己女儿接生。外婆、舅妈以及出嫁了的姑妈不能进产房,据说进了会影响产妇“来奶”。
生孩子的人家,三天内拒绝外人入门。为防止外人进入,主人家用芭茅结一草标,置于门口醒目处。
孩子脐带要收藏好,不能乱扔。
新生婴儿不能向火塘撒尿,不能用热灰盖尿,不能用热水洗尿布,不能拿吃奶孩子的碗筷给大人用。洗婴儿碗筷的水不能喂牛,只能喂猪。
(2)布依族。布依族产妇不能固娘家生孩子,男人不准进产房。
婴儿未满月,产妇不准吃黏米饭、蔬菜和其他生冷食品。
婴儿未满月,产妇不准从堂屋神龛前走过,不能经过老人面前,不能打骂孩子,不能摸冷水。
(3)侗族。侗族产妇坐月子期间,不管天晴下雨,出门必须打伞或戴笠,以免冲撞天光。
产妇从怀孕到孩子满月前,房屋前后严禁装拆挖补。
孩子出生后忌踩生,尤其是妇女(为禁止生人人户,侗族南部方言区在门上挂草标示意,生男孩者挂一枚辣椒,生女孩者挂十字形草标加蛋壳)。而孩子的父亲也不能进他人屋,甚至连别人房檐下都不能走过。
(4)彝族。彝族妇女忌食难产而死的家畜之肉,否则将来也遇上同样的灾难。
妇女怀孕后不吃雌性家畜的肉,不吃兔子,不吃鸭、鱼、猪尾巴等。
妇女忌送自己的首饰、衣服给别人,否则影响生育和孩子的顺利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