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化心理中的潜在转换原理
许多民族有这样的习惯,每次过年过节要在桌上摆着自己家族中逝去者的碗筷,这天家里人要大吃大喝,酒醉饭饱,意味着先灵也一样同享。事实上那空摆着一份碗筷依然如故。这在逻辑上充分怪诞的事,却是那样的司空见惯。症结何在?
这就是文化心理中的潜在转换原理。潜在转换是前逻辑思维中一个带着普遍性的原则,列维一斯特劳斯称之为“转换系统。”在《结构人类学》中,他为神话提出两个基本命题,其中之一便是:神话的“意义”不可能存在于构成其各种孤立的要素之中,它天生就存在于那些孤立的要素组合方式中,而且必须考虑到这种组合所具有的转换潜力。他虽就结构而论,却在某种意义上揭示了原始思维中的转换原则。作为思维形态中的一个原则,转换意义聚现在各个方面,大致地划分有以下三种方式。
(1) 语辞转移
在特定的文化习俗中,如何遣词用句都有研究,以保证转移可以正常进行。中国的农村和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中都有给小孩另取“小名”的习俗,小名经常与狗、猫相联系,然意义不尽相同。在汉族生活的大部分地区,取狗猫等为名是因为这些动物生命力强,孩子以它们为名,便与它们一样容易抚养。
在少数民族中,狗经常是作为类似图腾的意义而存在的,给后代取名为狗,在“根”上便和沮先盘错起来,便得到祖先圣灵保佑。
(2) 仪式转移
什么叫人类的意象转移观念呢?就是通过某种仪式,驱走灾难,引来吉祥,以达到逢凶化吉、保证安全的目的,这就是人类传统文化观念中的意象的转移。
比如:印度南部的尼格里山区的巴达加人遇到死人,就举行仪式,他们站在死尸前高声唱诵一大串罪孽条款,在喊读之时,仪式的执行者把他的手放在一头小牛身上,仪式完毕,罪恶也就都转移到牛身上了。
(3)行为转移
广义地说,语辞转移或仪式转移都是行为转移,因为语辞交际也好,仪式巫术也好,都是一种行为,我们这里仅仅是希望图一个阐述上的便利而进行的粗糙类分,所谓“行为”只取狭义,不具有概念上的绝对意义,而是指具体的,个人的、无组织程序的、较为随意性的一类活动,这些活动都可以明确无误地让人理会到“转移”原理。
鲁思•本尼迪克特在研究多布人的习俗时发现;如果夫妻一方和他人有暖昧关系的话,他们有自己独特的行为方式转移妒嫉和愤怒。如果受害者是丈夫,他就打碎妻子的烧锅;如果是妻子,他就虐待丈夫的爱犬等。
在我国西南的黄平县,当地苗民生病了,便到土地庙去摸一块石头。此石酷似人形,人的哪个部位疼痛就去摸石头人的那个部位,则病就好了。
上面种种转移形式以其形态多姿多彩,变幻叠错,但万变不离其宗:都遵从着原始思维中的转换原则。不论是语言转移、仪式转移还是行为转移,都是表态上的异趣,本质上都是要达到人们在心理和意念上的转移。神灵就是一种变了相的人类意念,它以幻像映照着,表态上的“万花筒”图案仅仅是外壳上花边的编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