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体系
黑格尔对于人生中的诸多重大问题的精深洞见。下面我们先依据《小逻辑》的“导言”对这一思想体系进行一个简要概述,然后再具体地展开对其中与人生相关的部分的考察。
黑格尔指出:“哲学不似别的科学可以假定表象所直接接受的为其对象,或者可以假定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有一种现成的认识方法。”
这与柏拉图在《理想国》卷6中对哲学与数学的区分是相似的:哲学不像其他具体科学那样可以从假设出发进行推论,而是必须意识到自身开端的困难性。哲学不能接受一个事先给定的开端,而必须自己创造出自己的对象,自己提供出自己的对象。也就是说,哲学开端时采取的那个直接的观点,必须在哲学的展开进程中转变为终点,亦即成为最后的结论。
黑格尔说,哲学是一个自己返回到自己的圆圈。但这只是从逻辑上来讲。我们也可以从哲学的可能性条件来理解哲学的开端:哲学研究的起始,在黑格尔看来乃是时代的完成和精神的成熟。一个时代完成了,也就是世界的黄昏时刻,这一世界中的基本经验才会得到总结,哲学的猫头鹰才会起飞。而精神的成熟,除了个体在经历中的成长之外,还要求他在某一时刻达到完全的觉醒,亦即对此前的一切幻觉和意识形态进行了彻底的清除和扬弃。这样一种精神觉醒的进程,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我们可以说,哲学起始于人绝对清醒的时刻。
哲学一般地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这里所谓的“思维”,是指反思或反复思索。通过反思,事物和人的各种意识、情绪、表象等等,都被转换为思想,转换为活生生的、具体的概念。
必须记住的是,在黑格尔这里,“概念”一词从来都不是指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共相,而是指事物内在的、构成了事物之灵魂的那种活的形式。例如,“精神”作为概念就是人的形式,是人之所以具有一切热情、意志和创造活力的本原。
概念,从根本上说构成了事物的现实性或实在。世界是由精神创造或构成的,因此精神对于世界中的事物的认识便是精神的自我认识,这就是哲学的全部内容。在《小逻辑》第六节,黑格尔这样说道:
应将哲学的内容理解为属于活生生的精神的范围,属于原始创造的和自身产生的精神所形成的世界,亦即属于意识所形成的外在和内心的世界。简言之,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我们对于这种内容的最初的意识便叫作经验。……哲学必然与现实和经验一致,甚至可以说,哲学与经验的一致至少可以看成是考验哲学真理的外在的试金石。同样也可以说,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认思想与经验的一致,井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