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蒙古族的“塔姆嘎”习俗
清朝时期,黑龙江西部的蒙古族每个部落都在自己的草场上放牧,但有时遇到风暴、雪暴,奔跑中的牧群会相混,由于不好辨认,出现许多纷争,于是聪明的蒙古族人,便发明了打烙印。何谓“打烙印”?就是给马打烙印,用烧红的铁烙印烙马的臀部,新毛长出以后,永远保留这鲜明的烙印。有自家的烙印,一眼就能认出是自家的马匹。
蒙古语称打马印子为“塔姆嘎”,蒙古语的原意是畜印的意思。后来随时间流逝,“塔姆嘎”的本意有所转变,引申为图章、分章、玉玺之意。黑龙江省的蒙古族打烙印习俗形成较早,大约在13世纪初即已形成。1984年,在原杜尔伯特旗王府官吏乌尔苏图那苏贝子府,收集到一枚“塔姆嘎”,经考证,蒙族打马印子的习俗至少已有600年的历史。
“塔姆嘎”种类繁多,形状各异,有方形的、三角形的、圆形的以及其他各种形状的,印模的质料有铜的、有铁的,印模的柄上装木质柄,长约四尺,每个“塔姆嘎”都有自己独特的含义。
“塔姆嘎”的造型可分为三类:
一类是形象类。其印迹是日、月、星、火、太极图、古钱、五谷、山、塔、花、草、树、鞍、嚼、镫、弓、箭、锤、杈、锁、元宝、布鲁、葫芦、好日劳、咬故如、乌力吉、奥其尔等各种形象,构成烙印的一大类。
二类是文字类。用蒙古文字来做“塔姆嘎”,古已有之。每枚文字形状印记都有特定含义。如用“图的”一词的词首,原意为万,即“万匹良驹”之意;用“萨日勒”一词的词首,原意为白马,成吉思汗生前骑白马,所以蒙古人视白马为圣洁的灵物,引申为吉祥之意;用“宝莫”一词的词首,原意为亿,引申为亿万畜群;用“巴雅尔”一词的词首,原意为喜,引申为富裕。
三类是数字类。蒙古族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形成了吉祥数字的观念。这种吉祥数字的观念,也融人马烙印中。例如“三”、“七”,以天上的三星、北斗七星来寓意吉祥,用三星和七星的形象来做印模,以此来表示吉利,其意明确。用“五”字,以此来祝愿五畜兴旺。
给马打烙印的部位,一般都是在马的左股骨的中心部位,被烙的地方长出新毛,毛色和原来的毛色不同,所以最容易辨认,清晰醒目。
给马打烙印的时间,多选择在青草发芽的时节。具体时间确定以后,便在指定的草场,燃起干牛粪或木棒篝火,给马打印记。这是草原上的一场盛会,通常由一名烙技娴熟、精通马性、骑艺精湛、德高望重的牧人打印,参加套马的骑手排成一列,然后向他们一一敬酒、献哈达,表示祝贺。待印模在火中烧红,便宣布打烙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