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民风与传统家族习俗
鄂伦春族的家庭结构承袭着古老的穆昆制。鄂伦春人称氏族为“穆昆”,其意是兄弟们或同姓人,由同一父系血统的亲人所组成,血缘是联结的纽带。同一氏族由四部分人所组成,即同一父系祖先的男子,从外氏族娶来的妻子,收养的养子,还有合并其他氏族的成员。
据统计,鄂伦春族的氏族共有10余个,即玛拉依尔(孟)、乌恰尔坎(吴)、葛瓦依尔(葛)、古拉依尔(关)、魏拉依尔(魏)、玛哈依尔(猛)、莫拉呼尔(莫)、杜能肯(杜)、卡格依尔(韩)、橙气依尔(陈)、柯尔特依尔(柯)、白依尔(白)、阿其格查依尔(阿)等。
族外婚制按照穆昆古老的习惯法,有三条全穆昆的人必须都要遵奉:
其一是严格执行族外婚,同一穆昆的严禁通婚,婚姻只能在不同氏族间进行。但氏族人口发展是不平衡的,如有的氏族人口太多,严格执行氏族外婚确实有困难,则一个穆昆可分成两个或数个穆昆,但这必须要经过全体氏族大会商定同意后,方可划分,划分后的穆昆间,才允许互相通婚。例如玛法依尔氏族和莫拉哈尔氏族就是如此,他们原本是同一穆昆,分开后两个氏族就允许通婚了。鄂伦春人非常重视穆昆的划分仪式,届时要宰牲祭天,要请萨满跳神祷告。只有这样,才认为这是天意。如果只通过氏族大会商定,没有举行跳神仪式,虽已把穆昆划分成两个,这两个氏族间还是不允许通婚。例如玛拉依尔(孟)和乌恰尔坎(吴)这两个氏族,魏拉依尔(魏)、古拉依尔(关)、葛瓦依尔(葛)三个氏族,就因为他们划分氏族时没有宰牲祭天,所以虽已划分,但还是不能互相通婚。
其二是同一个穆昆的人,要供奉共同的祖先神。
其三是有公共的墓地,人死在异地,要把尸体运回同一个穆昆的墓地进行安葬,如距离太远、暂时不能运回的,以后也要把遗骨运回安葬。埋葬在外地,认为灵魂不安,只有和祖先生活在一起,这样才是叶落归根。
氏族大会在穆昆组织中体现最高权力的是氏族大会。穆昆中的一切大事,都要经过大会议定。一般情况下,选举穆昆达是十年举行一次氏族大会,续谱是每隔三年举行一次氏族大会。如有突发事件,氏族大会也可以临时议定召开。鄂伦春人都非常重视氏族大会,氏族长发出开会的通知,没有无故不到的。届时都驮着猎物,准时到会。氏族大会因来的人多,所以事前要做充分的准备,要搭建许多斜仁柱以备住用,要平整场地以做会场。氏族大会首先要杀牲祭天,祭祀祖先神,萨满要击鼓颂神,祭祖完后才能商议族中大事。在此期间还要举行摔跤、射箭、赛马、歌舞等文体活动。氏族大会是民主平等的,每人都可以发表意见,氏族长主持会议,集中多数人意见,作为氏族大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