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的起源、兴盛与没落
蒙古人源于东胡族系。“蒙古”一词地理上指亚洲中东部的蒙古高原,包括中国新疆的一部分、内蒙古、蒙古国,以及俄罗斯联邦的部分区域(如唐努乌梁海);历史上通常指大蒙古国或蒙古帝国、四大汗国、帖木尔帝国等蒙古人建立的国家。
今言“蒙古”一般指蒙古国或蒙古族。蒙古部落最初分布在大漠南北,以游牧为生。
最早的记载始于唐代,称“蒙兀室韦”。1140年,酋长孛尔只斤氏始以“蒙古”为称号(意为“银”,与女真族的“金”相对)。该地区在汉代之前的主要居民为匈奴人。匈奴被击溃后该地区先后由柔然、突厥、回纥等民族控制。
宋时,蒙古人迁入该地。蒙古民族最初受金朝统治,随着金的衰落,在13世纪初,孛尔只斤氏首领铁木真(即成吉思汗)统一了这一地区的所有蒙古部落,建立了蒙古帝国。忽必烈作大汗时,改称元朝。1368年,明将徐达攻占大都,元朝灭亡,蒙古族退回大漠南北,主要生活在这一地区。
明末,努尔哈赤以建州卫兴起于东北,开始统一女真各部及近邻蒙古部族。至皇太极时,漠南蒙古被统一;漠北与漠西四部也先后臣属清廷。康乾时,漠北、漠西蒙古封建主不断内附,清廷都给安置了牧地。除贝加尔湖布里雅特蒙古外,都已归入清朝统一的版图。为了加强对蒙古的控制,清廷与蒙一直积极通婚。由此,清朝十二代皇后中有一半具蒙古族血统。由于血亲相联,蒙古族成了维护清朝统治的重要支柱,清廷也给予其种种特权和荣耀。
清朝灭亡后,蒙古北部(通常被称为外蒙古)在苏俄的支持下,宣布独立,成立了蒙古人民共和国。1944年,隶属外蒙的唐努乌梁海地区并入苏联。蒙古南部(即内蒙古)在1947年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