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礼仪的关系,其作用有何不同之处 – 开来之家

道德与礼仪的关系,其作用有何不同之处

道德同礼仪一样,二者都不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规范。正由于道德和礼仪不像法律那样动用国家力量,而人们又能够在较为宽松和融洽的关系中增进彼此的了解,对于生活中不道德的、不合乎礼仪,甚至处于违法边缘的社会行为,人们往往也能够做到将之预防在未形成阶段,甚至能够将之遏止于萌芽状态,从而减少危害社会的行为。而法律则主要用严厉的手段处置那些已经发生的社会危害行为。

所以古人讲:“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大戴礼记’礼察》)。因此,相对于法律来说,礼仪和道德无疑会更有利于社会个体的全面发展。法律如果公正严密,虽然也会使人能够达到行为方式上的表面和暂时的不失范,但这种不是来自内心自觉自愿的结果往往会因法律的某种缺席而重新流向反面。因此,还是道德和礼仪更能丰富人的精神世界,而这种丰富的结果也更能持久。

从社会规范的角度来看,道德与礼仪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有时甚至很难将二者截然区分开来。它们都是通过教化和引导来希望受教者或犯规者能够实现精神的提升和内心的自省。当然,道德与礼仪还是有区别的。道德是礼仪的基础和前提,礼仪则是道德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没有道德基础的礼仪规范是难以存在的。

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社会成员的“良心”来支持和维护,它以善与恶、美与丑等观念为评价的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在信念、传统习俗的力量,实现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道德是一定社会用来调整社会成员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以善、恶评价为中心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与礼仪不同的是,道德调整的是整个社会的各种活动和各种利益关系的总的行为规范。虽然礼仪也对人的总体行为起规范作用,如在义与利的关系上,礼仪教人取义;在善与恶的关系上,礼仪教人向善;在美与丑的关系上,礼仪教人向美。但它更是一种用来调整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具体的言行举止的行为规范,它更强调以美与丑作为衡量人们言行举止的标准。

另外,虽然道德具有一定历史传承性的特征,但在不同的阶级社会和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标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时代性的特征;礼仪虽然也带有一定的阶级性和时代性色彩,但是却具有更强的历史传承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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