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到来后的老龄工作 – 开来之家

老龄化社会到来后的老龄工作

如今,不少国家已将老龄工作列为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联合国也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969年,马尔他国的代表在第24届联合国大会上第一次提出“老年人问题”,引起世界关注。此后,历届联大都对此问题进行讨论。1982年7月,联合国专门召开“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制订了《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把“老龄问题”提上了世界事务的重要议事日程。1990年12月,联合国第45届大会决定将每年的10月1日定为“国际老人节”,要求各国普遍开展庆祝活动。1992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制定了《老龄问题宣言》,并决定将1999年定为“国际老年人年”,要求“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

我国是有5000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历来就有“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早在2000多年以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孟老夫子就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历朝历代,在对老年人的赡养和对老年人家属的照顾方面,国家都有明确规定。

解放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老龄工作更加重视。聂荣臻元帅生前曾多次指出:老龄问题是当今世界上普遍存在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必须把老龄工作提到战略高度,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江泽民总书记更明确指出:老龄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我们要予以重视。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也都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正式成立了“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1983年10月更名为“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1996年1月又更名为“中国老龄协会”,并正式列为国务院的副部级事业单位。1999年10月,国务院又成立了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即“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老龄委”)。现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县都逐步建立起了老龄工作机构,乡(镇)以下也普遍建立了群众性的“老年协会”。老龄工作机构已遍布全国各地,形成了整套完善的工作网络。

同时,通过在工作中逐步摸索、总结,我国已初步制订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老龄工作方针和政策。1983年3月,国务院在(83)29号文件中首先提出“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1984年3月,全国老龄委补充提出“老有所学”:1984年7月,全国老龄委和卫生部补充提出“老有所医”:1984年8月和2000年8月,全国老龄委又先后补充提出“老有所乐”和“老有所教”。这就是著名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六有”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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