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禁果与原罪
根据《圣经•旧约》,上帝在造人时最先造的是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亚当。然后上帝又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名叫夏娃,她给亚当做妻子。
上帝把他们投入在伊甸园中,吩咐他们园中的果子可以尽意吃,只是不能吃那分辨善恶的树上的果子,吃了必受惩罚。后来夏娃在蛇的唆使下偷吃了果子,并叫亚当也吃了。
吃了禁果后,他们眼睛变得雪亮,明是非、辨善恶、知羞耻,发现自己赤身露体十分不雅,于是便用无花果树的枝叶编成裙子套在身上。
上帝知道后,便分别惩罚了蛇和亚当夫妇。蛇当初体态轻盈,外表华丽,长有一对美丽的翅膀,犯罪后上帝罚它终生用肚子爬行。
上帝对夏娃的惩罚是增加她生育的痛苦。
之后上帝对亚当道:“你意志不坚、耳根太软,让情感冲破了理智的闸门,偷吃了禁果、触犯了禁令,因此必须受到应得的惩罚。从今以后,土地将布满荆棘和蒺藜;你必须终年劳苦、浑身流汗,才可勉强糊口。这劳苦将伴你终生,直到你重归于尘土。因为你本是用泥土捏成,最终必然要在泥土中找到你的归宿。”
申斥完毕,上帝便把他们逐出伊甸园,永远不许回来。
亚当给他的妻子取名叫夏娃。在希伯来文中,“夏娃”带有“众生之母”的意思。
一个优美的故事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