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发的地质灾害有哪些
我国领土辽阔、人口众多、气候多变,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复杂,而且由于火山作用、岩浆与地壳断裂活动分布普遍,所以地质灾害的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损失也巨大。现将我国多发的地质灾害扼要介绍如下:
地震。它是破坏性最大的一种地质灾害,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大陆地震区,全国有32%的国土和45%的大中城市处在7度以上的高地震烈度区,川滇藏与西北各省、渤海湾周围为强震区。据统计:我国历史上记载的地震达4000多次,20世纪发生6级以上的地震655次,7 -9.9级地震98次,8级以上地震9次,其中7级以上地震约占全球同级地震的10%。地震死亡人数超过50万人,与世界各国地震死亡总人数相等,仅1949年以来,我国地震死亡人数就高达27.4万人,伤残76.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我国地震灾害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为2000 – 3000人、经济损失年均10亿- 20亿元。
地面沉降与地面塌陷。由于东北平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沿海与湘、云、贵岩溶地区的人口、工业、采矿业迅猛发展,超量开采地下水等原因,在矿区和大中城市产生了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我国因超量抽水而引起地面沉降的有上海、天津、常州、无锡等36个城市,上海、天津最大沉降幅度已超过2米。天津市因地面沉降而造成污水倒灌、积水淹没工厂、交通阻塞、海河泄洪能力降低、多次加高塘沽新港海堤,损失巨大,仅盐场坨地码头每年就需填土10万平方米,耗资达50万元。我国的桂、黔、湘等18个省区已发现岩溶地面塌陷点800多处,有塌陷坑30000多个,使大批的房屋倒塌,农田、水库、山塘毁坏,河流改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十几亿元。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我国是一个多山国家,山地、高原和丘陵占国土面积的69%.每年都产生大量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它们主要分布在我国的中部山区,即祁连山、川西高原一线东部,太行山、鄂西山地、武陵山一线西北、长城以南地区。这些地区因人口和工农业迅速发展,山区资源大量开发,森林和植被破坏严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造成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严重灾害。我国近百年死于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已达万人,仅1949年以后就在5500人以上,平均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可达40亿- 50亿元。我国西南各铁路沿线受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有近万千米,占全国铁路总长近20%,致使铁路运输中断1000- 2000小时,直接经济损失1.7亿元,整治费用1.5亿元。近年来,我国部分山区铁路整治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的费用已超过10亿元。
地裂缝。我国已在陕、甘、宁、晋、苏、皖等10多个省区的200多个县市发现有746处地裂缝,大型地裂缝有1000多条。其中以西安、大同、榆次、运城等处的地裂缝规模与危害最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有数亿元。如西安市地裂缝总长达35千米,使40座厂房、70处住宅、200余间平房和百余处道路遭到破坏,到1984年经济损失达2000万元,每年并以100万元的速度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