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当过童养媳的中国女将军
我军第一位女将军李贞,她原来是一位童养媳。她因家贫,生活无着,李贞六岁时,守寡的母亲,就把她送给人家当童养媳。在那难熬的岁月里,她干粗活,遭冷眼,挨打受骂,尝尽了辛酸苦辣。
1925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震憾着李贞的家乡湖南省浏阳县,17岁的李贞怀着强烈的抗争精神,冲破了种种阻力,秘密参加妇女协会,走上了革命的道路,1927年她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自此以后,李贞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党,勇敢地同敌人进行殊死的战斗。有一次,担任“浏阳游击队”士兵委员长的李贞,接到上级命令,要她带领一部分游击队员拖住敌人,掩护大部队行动。当时,敌众我寡,形势极为严峻。李贞坚决执行命令,带领游击队员打退了敌人一次又一次的冲锋,给敌人以很大的杀伤。子弹打光了,她们就用刺刀拼,用石头砸。
最后,只剩下李贞等5人,退到狮子崖上。此时,前面是疯狂的敌人,大喊大叫要活捉游击队员;后面是陡峭绝壁的山崖,李贞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高声对战友们说:“我们不能让他们活捉,往下跳!”说着,她第一个跳下山崖,幸好,李贞被崖臂上的树枝托住没有摔死,但她已怀孕了四个月,终于流产了,李贞从昏迷中醒来,怀着沉痛的心情,用手挖个坑,掩埋了孩子。
随后,她在群众的帮助下,拖着虚弱的身体找到了队伍,又投入了紧张的战斗。她在每次战斗中都非常顽强,不怕牺牲,英勇善战,屡立战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