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封爵制度简介
中国古代帝王对有血缘关系的亲族和功臣授予的一种称号。爵,即爵位。
商周时期,封爵就是分封诸侯,爵称同时也是官称,封爵分公、侯、伯、子、男五等。周朝的封爵以血缘关系为主,所封爵位、邑地都由嫡长子孙世袭。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封爵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少国家改变了按血缘关系封爵的做法,主要依据对国家的贡献与功劳的大小来授予爵位。比如秦国将爵位分为二十个等级,从下至上为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关内侯、彻侯等。是否授予爵位要看军功的大小,如在战场上斩敌方甲士首级一个,即可赏爵一级,增加田一顷,宅九亩。
秦国的这种典型的军功爵制,把军功同爵位、待遇相结合,对象也多为战士和平民,很有开创性。但是这种爵位享有的仅是衣食租税,称“食邑”,其爵位不能世袭,也不能拥有邑地内的政权和兵权。到了汉代,实行两种封爵制度,一种是将宗室封为王、侯两等,一种是对功臣封爵,封爵沿袭秦的二十等爵制。
以后历代基本按秦制,只稍有改变。如曹魏时将封爵分为王、公、候、伯、子、男、县侯、乡侯、亭侯、关内侯等。唐代封爵分九等,有亲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等。
元代时,凡是宗室、驸马通称诸王。明代以皇子为亲王,亲王之子为郡王。文武官员的封爵是公、侯、伯三级,各加地名为封号,但只有岁禄而无实际的封邑。清代宗室封爵为十等,名目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国公、将军等(均为虚封,没有实际的封邑)。按宗亲世系分别授予,宗室凡年满二十岁均可具名题请。
另外,封爵制度对皇帝的妃嫔、女儿、姐妹、姑母,以至功臣的母亲、妻子等,也授予封号,如唐代王之母、妻均称妃,一品官之母、妻称国夫人,三品以上官之母、妻称郡夫人,四品官之母、妻称郡君,五品官之母、妻称县君等。享有朝廷封号的贵妇称“诰命”,在封建社会意味着无上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