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代的官制是什么样子的
原始社会末期夏禹传子,是“天下为家”的开始,意味着奴隶制国家的开始,也是夏朝的开始,夏代置有朝廷官和地方官。
朝廷官主要有:秩宗,主管礼仪、祭祀;司徒,掌管教化;司空,掌管水土的治理;士,掌管刑法;乐师,掌管朝廷的音乐、舞蹈;师,掌管军队;虞,掌管山林;后稷,掌管农业。这些官吏是夏代奴隶制国家朝廷的大臣。
地方官主要有:射正,掌管弓箭;牧正,掌管畜牧;车正,掌管造车;庖正,掌管王室的膳食;啬夫,掌管奴隶耕作。地方的行政长官称牧,掌管本地区的氏族和部落组织。
商朝的最高统治者是王,王以下就是由大小奴隶主贵族担任的处理“内服”和“外服”政务的各级官吏。
内服是商王畿,即商王直接统治地区。外服是指分封给邦伯的封地。还有派侯、甸去统治的边境地区。
据卜辞和青铜器铭文记载,商王在内服所设置的职官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长官,有臣正、某臣正、臣小臣、多臣等;第二类是武官,有多马、亚策、多射、卫、犬、多犬戍、五族成等;第三类是史官,有尹、多尹、乍册、卜、多卜工、多工、史、吏等。此外,还有宰、宗、子等。
在商王朝中心地区以外,商朝还外服官吏,主要有侯、伯、男、田。他们要对商王朝承担一定的义务,主要有防边、随王出征进贡、为王室服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