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宗法社会中严格的亲属称谓
在古代宗法社会中,凡同姓本宗以及由通婚而结成异姓姻亲都可称作亲属,高曾祖父母及父母为尊亲属。《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可见,亲属关系拉得远,亲属名称分得细,是中国古代宗法的特点之一。
为此,在亲属称谓上也出现了种种复杂的情况。《尔雅•释亲》对古代亲属的称谓就有详细介绍父为考,母为妣。《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方言六》:“南楚瀑洭之间谓妇妣曰母姼,称妇考曰父姼。”
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今称为祖父、祖母。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今称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今称为高祖父、高祖母。父之兄为世父,今称伯父;父之弟为叔父。世父之妻为世母,今称伯母;叔父之妻为叔母,后称婶。
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今称伯祖父、叔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祖祖母,今称伯祖母叔祖母同父所生的男子,年长者为兄,年幼者为弟;同父所生的女子,年长者为姊,年幼者为妹。父之姊妹为姑。父之从父昆弟为从祖父,俗称堂伯、堂叔,这是同曾祖的伯叔。父之从祖昆弟为族父,即同族之伯叔。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昆弟,即族兄弟,这是同高祖的兄弟。
族昆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清郝懿行说:“同姓之亲无服属。”兄之子与弟之子相谓为从父昆弟,俗称堂兄弟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昆孙,昆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王父(祖父)之姊妹为王姑,曾祖王父(曾祖父)之姊妹为曾祖王姑,高祖王父(高祖父)之姊妹为高祖王姑。
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即父之堂姐妹;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父之从父昆弟(堂伯、堂叔)之母为从祖王母,即堂伯祖母、堂叔祖母。父之从祖昆弟之母为族祖王母,即族祖母父之兄妻为世母,即伯母;父之弟妻为叔母;父之从父昆弟之妻为从祖母,即堂伯母堂叔母;父之从祖昆弟之妻为族祖母。父之从祖祖父为族曾王父,即族曾祖父;父之从祖祖母为族曾王母,即族曾祖母。父之妾为庶母母之考为外王父,即外祖父;母之妣为外王母,即外祖母;母之王考为外曾王父,即外曾祖父;母之王妣为外曾王母,即外曾祖母。母之昆弟为舅;母之从父昆弟为从舅即母之叔伯兄弟。母之姊妹为从母,即姨母。从母之男子为从母昆弟从母之女子为从母姊妹,后来也称为中表。
妻之父为外舅,后来称为岳父、岳丈、丈人;妻之母为外姑,后来称为岳母、丈母。姑之子为甥,舅之子、妻之昆弟、姊妹之夫也称为甥。清郝懿行《尔雅义疏》“此四甥字,并生之声借。据郭璞注及《释名》知古来有此称,今所不行。”姊妹之子亦称甥《诗•大雅•韩奕》:“韩侯取妻,汾王之甥,厥父之子。”笺:“姊妹之子为甥。”女儿之子亦称甥。《诗•齐风•猗嗟》:“不出正兮,展我甥兮。《传》:“外孙曰甥。”女婿亦称甥。《孟子•万章下》:“舜尚见帝,帝馆甥于贰室。”注:“贰室,副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