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时期的中央官制的特点 – 开来之家

两汉时期的中央官制的特点

历史上,汉承秦制。汉初三公皆由开国功臣担任,武帝时丞相之职起用一些儒生担任,大权转移到内廷。

尚书台本是皇帝私府中收发文书的小机关,武帝之后日渐重要,丞相和御史大夫的一些职权逐渐转移到尚书台,尚书令的地位愈来愈高。正如《后汉书•仲长统传》中说:“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当时,三公的名称也有变化,东汉改为太尉、司徒(丞相)、司空(御史大夫)。九卿的名称也有变化,九卿之外又增加执金吾、将作大匠、大长秋三卿。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将作大匠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建筑事宜,大长秋掌传达皇后旨意和宫中事务,是皇后的专职事务官。

汉代与秦代不同的还有三点,即武职较多,并增加了诸侯国职官和州刺史的设置。

汉代武职官员较多,汉高祖拜韩信为大将军,以后不设,景帝之后复设此职。将军皆有幕府,并配备长史、从事、中郎、掾、属等。车骑将军与卫将军掌宫卫,统领皇宫卫队。还有前、后、左、右将军。护卫都尉主管军政,校尉负责保卫京师的安全,属官有丞、司马。另外还有司隶校尉,专门督察京师中的奸滑不法分子。

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106年)设十三州部刺史,由中央直接委派,专门督察地方贪官污吏,恶霸豪强,级别虽低(秩六百石),而权力大,不管理地方行政事务,以六条诏书查郡国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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