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公共医疗机构
我国大约在战国时期,出现了“疠迁所”。当时规定,凡经医生检查后发现有鼻梁塌陷、手上无汗毛、声音沙哑、刺激鼻腔不打喷嚏等症状者,一律送至疠迁所隔离治疗。这说明中国古代对传染性疾病的治疗措施,很早就已经是得力有效的。
在汉代还出现了专门性的妇科医院,西汉时的“乳舍”,相当于现在的产院。乳舍并不专为统治阶层而设,而是服务于一般官员和平民的公共医疗机构。
南北朝时则出现了由朝廷主办的慈善救济机构“六疾馆”和“孤独院”,收养穷人和孤幼之人。唐代时,京城及各地设有“病坊”,类似平民医院之性质。
到了宋代,公共医疗机构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重要的是出现了专门售药的医疗机构——熟药局。熟药局的设立,是成药在宋代得以发展和盛行的重要保证。宋代还建有一些医疗慈善机构,如:收容穷困无靠的病人,给予医药照顾的安济坊;收容贫病无靠之人的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贫困不能自存者,月给口粮,病者给医药的居养院;收养老幼贫疾无依丐者的福田院等。
元代的公共医疗机构,设有广济提举司和惠民局,为贫民免费医病给药,经费依民户多寡分为等级拨给。明代的公共医疗机构的设置,则沿袭宋元旧制。
清沿前代例,在京都及全国各地设置养济院,养赡鳏孤寡独、残疾无依靠的人,政府拨给银两和口粮,地方士绅有乐于资助者,任其捐献。清代还创立有育婴堂,收养遗弃或无力养育的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