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爷的故事:改字判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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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时,绍兴西郭门外有个财主,虽有良田千亩,仍为富不仁,贪得无厌,凡与他阡陌相连的田地,总是千方百计霸占过来。乡民们咒骂他是“狗头财主”。
某年,狗头财主看中了陈阿二的两亩良田,便趁阿二嫂生病急需用钱之机,借五两银子给阿二,要他用两亩良田作押。押契上写明“一能回赎,二可找绝”的字样。但当陈阿二赎田时,财主却将押契改了,在“一”字上加了三笔,改成“不”字;又将“二”字添了四笔,变成“只”字,于是原押契的八个字成为“不能回赎,只可找绝”,企图霸占这两亩良田。
此时,刚回绍兴探亲的浙江抚台衙门折奏师爷骆照闻悉此事,非常气愤,当即写了个条子,让陈阿二去找山阴县刑名师爷张广才。张师爷打开纸条一看,只见上面写道:一加三笔“不”字篡,
郑板桥行酒令
世称扬州八怪之首的郑板桥,在潍县做县令时,逮捕了一个外号叫地头蛇的恶棍。他的伯父是个有钱有势的老员外,舅舅又是郑板桥的同科进士,两人带着酒菜连夜登门求情。酒席上,进士提出要行个酒令,并从桌上拿个刻有
二添四点“只”字变。“不能回赎”天日暗,“只可找绝”是杜撰。千古奇冤事一件,骆大执笔代鸣冤。
张师爷见是骆大师爷的亲笔,哪敢怠慢,立即亲自审理此案。
张师爷摊开押契用灯光一照,果见墨色有异,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就在“不”字上又加了一点一撇,变成“亦”字,并在“只”字旁添了一个“戈”字,把“口”下两点连成一横,这样就把写绝的押契改活过来,并判道:“亦能回赎,或可找约。还本付息,原主管业。财主刁恶,示众三日。”
狗头财主不服,张师爷把押契丢下去,叫他睁眼细看,狗头财主目瞪口呆,瘫软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