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开始,何必说爱情
学生时代的悸动,永远让人回味。
你我的初见,是在我们的母校举办的第三届诗歌朗诵会上。也是在那一届的诗歌朗诵会,你的形象就再也没走出我的记忆。
你选的诗是英国诗人斯宾塞的《仙后》,你也是我们那一届唯一一个选的外国诗歌的选手。那时,我正是自己办理派来的评分代表,当听到你的朗诵诗名,本无意观看的我却突然抬起头来。
你穿着蓝白的格子衫,休闲裤,就那么轻轻松松的站在台上,明眸皓齿,红唇齿白。很干净。我看着你慢慢张开嘴,清晰的吐出一行行诗文,薄唇和牙齿在斯磨,在舞台上的你,就像是一片青绿的薄荷草,而我,也好像进入了你打造的魔境里:
“他前去从事一项伟大的冒险,
这任务由格洛里亚纳,那位光荣
伟大的仙国王后,交给他来承担”
直到我身边的同学戳我,我才如梦初醒。
按照号码,我应该站起来给他解说,但是我发现我并不懂这首诗讲的什么。紧张之中,我把手机放在桌下,对着搜索的信息开始念:
“《仙后》是斯宾塞最重要的作品,也是英国文艺复兴最辉煌的开山之作,这是一部将英国历史暗含与曲折离奇的浪漫传奇之中的预言体史诗,歌颂伊利莎白女王”
冒着冷汗坐下,我才看到你投过来含笑的目光。
后来,你就在母校火了起来,大家都开始知道一个叫郑煜晟的名字。我自认为这里面有我的一份功劳,但我却始终不会忘记你看我的那一眼。那时,我觉得那时你看不起我,是对我的嘲笑。你从未对我道过谦,但至少现在那个笑容的意义已经不重要了。
我开始留意你,就是在那一次朗诵比赛以后。
越关注你,我发现你就越优秀,我们之间的隔阂也就越大。你优异的成绩,明显比我出色的条件,让我无时无刻不在想,我这样,好么?
我从原来的自信,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我试着去改变自己,试着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我希望能你和你站在同样的高度。但是我发现我做不到,因为我发现只要有你的地方,就一定没有我的一席之地。你的光芒,让我被迫站在影子里。
自始至终,我都一直在默默的付出,从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我喜欢你,你也不例外。我是一个自尊的人,当我从细微处觉得你对我没有好感的时候,那我也就不会再付出了。我的骄傲,同样也不会让我低头。
直到毕业联欢,大家聚在一起high歌,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你唱完歌后本来该把话筒递给我,可是你没有,你握着话筒问我,有没有电话号码。旁边一群二货发出“噢!”的起哄声,我瞪了他们一眼。那时候我还没有手机,我说没有。可你却以为我在拒绝,半开玩笑说:“喂,给点面子呗,晟哥可是第一次向人要电话号码!“我有些愣神,但还是沉默了。我虽没有电话,但家里座机还是有的。但是中学三年的悲伤来源都是他,既然不喜欢我,就不要给我希望了。
很明显,我的沉默让气氛冷凝了一会。还是班里的胖子来给我解得围:
哎呀,谁不知道我们羞羞,我名字里有个修字,大班长很节约,怎么可能有手机这种败金玩意儿,煜晟你刁难人呢你!
转瞬,大家又闹哄哄了起来。
虽说气氛缓和了,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呆不下去了,便找了个机会离开。
出了门我才发现你也跟了出来,我不知道怎么解释刚刚的事,又不想违背自己的心意,便匆匆的跑进了洗手间。约莫过了好久,我看了看你不在外面,我才离开。
后来,我们就再也没联系。
听同学说,你大学考到了香港,已经找到了一份高收入的翻译工作,每个月都往国外跑,似乎早已没有了本国他国之别。而我,却还固守着这个小城,不愿离开半步。
我喜欢简单,但不喜欢平凡,也许有一天我们还会再相见,那时候,我们就会了悟,有些感情,只有单纯的记忆,往往比走过全程更动人。
没有开始,有何必说爱情。单纯的珍藏曾经的一份美好,在它还没被世俗污染之前珍藏,这样的缘分,也许才是最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