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一辈子跟着你
那天我吃多了狗肉,晚上做起噩梦:四只大狼狗围住我,并不急着下嘴,先在那里讨论怎样最合理地把我四狗分尸。我也作蹲踞状,不能出声更无法动弹,想到女朋友都没有就葬身狗口,我不禁放声大哭。惊醒后,心竟微痛,摸摸眼角,还真的有些湿。已大步跨入“奔三时代”的我躺在黑暗里,孤独感排山倒海地涌来。我打开手机,给桃花发短信:“丫头,在这做梦被狗咬的夜晚,哥哥很想你。”第二天她回道:“国庆节我会来南京看你,顺带买根打狗棒,你以后抱着它睡就没事了。”
桃花是我的老相好,就是说我们老是相互要最好的东西。大人总说我俩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遗憾的是,当我开始知道男女有别时,她也不穿开裆裤了。我们的村子盛产水果,她家栽桃,我家种梨。她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先天性心脏病;父亲忙着挣钱养家,没时间管她。所以,她成了我的跟屁虫。小时候桃花常说:“梨子哥哥你如果给我十个大梨子,我就给你做老婆。”却总是被我拒绝,倒不是因为她多难看,只是觉得十个梨的代价太大,不合算。直到她圆满完成“女大十八变”,并被许多人称为美女了,我盘算着物有所值,甚至愿意再加上十个梨。可惜,她再也没提出这样的交易条件。
现在她最常说的一句是“梨子你喜欢我到什么程度?”这是看了《挪威的森林》后落下的毛病,每次见面都象绿子那样盘问,而且要求我的回答不能重复。我竟也完全由着她。对于这个与我有基本重合的成长轨迹的女孩,我说不清是什么感情:兄长之情?或者父爱?反正我把她宠得像个小孩。但一定不是爱情,因为,我们彼此过于熟悉了。
桃花收到上海某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恰好是她19岁生日。那时我已在南京读大二,用家教一个月的工资给她买了个大蛋糕,还送了一条简单的手链。她让我帮她戴上,俏皮地说:“现在可以考虑做你女朋友。”我拉着她的手,语重心长地说:“书上写夫妻相处时间久了,牵手就象自己右手握左手;可我现在握你手就已经像握自己左手了。哪里能做女朋友啊……”为了强调自己的精辟见解,我把“啊”拖得很长。没提防她抓了一大块蛋糕,直接捅到我嘴里。
上大学之后,一直有男孩子在追她,她都不以为然,只是象讲别人故事一样告诉我。我也没什么感觉,在电话里和她胡扯。直到今年夏天,她告诉我有个皮肤黑黑的家伙篮球打得很好,和我一样挺能侃,还比我帅多了。我的心猛地痉挛了一下,在电话这头狠狠地磨牙,嘴里却说:“老天有眼,知道我家余粮不多了,你转告那非洲仔:我要求不高,250斤大米换我的妹妹。”桃花“哦”了一声挂了电话。
之后一个月,我每天下午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打篮球。同学们看到我臭汗淋漓的模样,都小心翼翼地劝我:“哥们,想进南刚队?别难为自己啊。”我不理他们,只把篮框当作那非洲仔的脸,一次次地用篮球去砸,心里念叨着:“我要更黑!更壮!更强!”
国庆节,桃花来了,却有些闷闷不乐,又不说原因。我很着急,但是嘴笨,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为了逗她开心,我带她去玩网络游戏CS。起初她不感兴趣,我便添油加醋地描述一枪“爆头”的快感。当然以她的水平只适合被别人“爆头”。后来她做了个英明的决策:我做土匪她做警察,她每次都会拿把小手枪躲角落里,而我必须冒着其他警察的枪林弹雨冲到她面前,把自己的头瞄准她的枪口。为了真实,我也得用武器,但枪容易走火,所以她命令我拿刀朝她四周的空气猛刺。她乐此不疲。只是有一次,她一枪没打死我,结果我被后面扑上来的两个警察乱刀砍死。更可气的是,操纵警察的两个哥们在网吧里夸张地大叫:“爽啊!”我羞愧欲死。玩了几次,她染上个毛病,就是用右手做手枪,指住我的眉心,嘴里砰的一声。我还得配合,作后仰状,嘴里唱“你强爆了我,还一笑而过。”见她终于又笑得象个孩子,我心里无比宽慰。
晚上陪她在南京的街道上散步,明亮的路灯,清凉的风,还有满天繁星。她说想起了童年家乡的夏夜,我俩一起在门前纳凉,数星星和抓萤火虫。我满心的温暖,却又逗她:“女孩子一旦产生红颜易老的危机感,就拼命抓青春的尾巴,表现之一就是怀旧。”她不服气,把“童心”整个掏出来,居然让我背着她走一段。我当然宁死不从,申诉说如果被熟人看到我就没脸见人了。我不答应,她就站在原地不走;我佯装离开,她不为所动,撅着嘴象棵树一样戳在路边。我咬咬牙,转身就走,但心里在数着步子。数到30的时候,她还是没跟上来,我终于放弃了。回过头,看见她傻乎乎地站在原地,像个迷路的小孩。我的心里尽是怜惜,赶紧腆着有些发福的小肚子飞奔回去。她眼睫毛上挂着泪珠,我伸手去擦。她把头扭开,我手足无措。她却突然又扑到我的怀里,低声地哭起来,肩膀抖动得象风中的叶子。
她说:“你再不回头,我就追上去了。” 顿了一下,又说:“这几天不开心,是因为爸爸生病了。我真的害怕他再有三长两短。”
我抱紧她:“不要担心,不会有事的。”
她仰起头看着我:“妈妈走后,我只有爸爸和你两个亲人。你答应我,任何时候,都不要象今天这样,把我一个人留下。”我使劲地点头。其实当时我很想说“我会永远陪着你”的。但话出来时,却变成了“我永远是你哥哥”。
第二天,桃花回了上海。下午,我正在操场打球。她打我手机,笑着说,那黑子说大米没问题的。我没作声。她又说:“丫头是需要有人照顾的,他对我很好。你同意不?”我一脚把篮球踢飞,很蹩脚地大笑:“那我没意见了,好好珍惜吧。”桃花还是“哦”了一声挂了电话。
这时,某男怒发冲冠地冲向我,因为我踢出的篮球正中他的脸部。我没道歉,而是把篮球训练临时改为自由搏击。战斗结束后,我请那哥们去喝酒。那天喝得不算多,头却晕得厉害。但我还是坚持跑到邮局,给桃花发了个加急电报,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第二天我没回学校,去一个朋友家拉他喝酒,然后关了手机,闷头大睡。
醒来后,我得到桃花出事的消息。
她那天打我电话,找不到我;打到宿舍,同学说我昨天打了一架,失踪了。她一下就急哭了,而就在那时,我的加急电报到了。她看到上面写:“我爱你。祝你幸福。再见了。”便昏了过去。和她妈一样,她也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连夜赶到上海。万幸的是,抢救及时,桃花脱离了危险。
我在病房出现时,她哭得梨花落雨,然后死命地撕我的耳朵,说你想吓死我啊。 我只是傻傻地笑:“是啊,可惜没吓死,现在赶来灭口。”
她破涕为笑,说,你丫电报上说什么来着,再说一遍啊。
我说,不要了,免得你再昏过去。
后来,桃花乖巧地躺在我怀里,说:“你知不知道,九岁那年,我已是你的妻了。那天我生病,大人都不在家,你自己在家学着熬药,结果弄出火灾。邻居扑灭了火。你爸赶回来要揍你。你端着药撒腿跑到我家。喂着我吃完。然后回家挨揍去了。那天起,我就决定一辈子跟着你了。”
我也记得这件事。但是,我的版本是:那时我只是觉得熬药好玩,大人在家又不许我玩,好不容易逮个机会。我给她喂药时,心里想如果她吃了拉肚子一定会撕我耳朵,所以赶紧回去了……
不过,我没和她讲这些。我只想告诉她——她会幸福的。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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