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缠足的由来与近代的不缠足运动 – 开来之家

古代缠足的由来与近代的不缠足运动

古代缠足的由来与五代十国南唐后主李煜有关。李煜,是五代十国南唐最后一个君主,他好读书,善作文,工书画,知音律,但在政治上却是一个昏君。在南唐政权岌岌可危之时,他仍怠于政事,用情声色。

有一个宫女轻盈善舞,用帛缠足,足纤小,弯屈如月,她穿着素袜在六尺高的金制莲花上跳舞,飘飘然若仙,很得后主喜爱。于是李煜便传令让宫中嫔妃都要缠足,并且认为足缠得越小越好,走起路来婀娜多姿,并以什么“三寸金莲”、“三寸弓鞋”作为衡量“娇娘”的标准。

到了宋朝以后,民间妇女也争着效法,缠足之风很快遍及全国,男子求偶也将大脚小脚作为衡量女方美丑的标准之一。

女人缠足,其实是对女子足部的一种摧残,这种陋俗在中国盛行了千年之久。据《陔余丛考》记载,清康熙三年,曾下诏禁止女子裹足,但仅仅过了七年又开禁了。太平天国也曾禁止缠足,在势力所及的范围内,女子停止了裹足。但在全国范围内,直至辛亥革命以后,缠足之风才渐渐废绝。

在19世纪末的维新运动中,维新志士提出了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主张,形成了一股思想潮流。维新派认为,要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必须首先实行妇女形体和思想的解放,要实行妇女形体上的解放,必须倡导妇女不缠足运动。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陋习。缠足使女性肢体深受其害,“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疡充斥,脓血狼藉”,还使女性无生存自卫能力。因此,维新派呼吁务要解除女性的缠足之苦。

早在1883年,康有为曾在广东海南发起成立“不缠足会”,他的女儿康同薇和康同璧均不缠足。1895年,康有为与康广仁又组织了“粤中不缠足会”,曾产生过一定影响。1897年,梁启超同谭嗣同等10余人在上海成立不缠足总会,在其带动下,1897年下半年至1898年上半年,全国各地许多地方纷纷设立分会,使不缠足运动广为开展,“父召而兄勉,家喻而户晓”,使不缠足运动成为舆论的中心,许多人不断向《时务报》寄来书信和赠款。

在运动高涨的基础上,康有为于1898年6月奏请皇上禁止妇女缠足。此奏议虽得光绪帝支持,但直至戊戌政变前也未能发出上谕。“百日维新”失败后,移至上海大同译书局的不缠足会被查封,各省的分会也相继瓦解,运动陷于夭折。

不缠足运动的再次兴起是1901年以后。1901年1月,西太后实行新政。2月1日,清政府颁布劝戒缠足的上谕。清政府的明确表态,减少了不缠足运动的阻力。各级政府的支持,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的推动,使这一时期的不缠足运动已扩大到广大地区,并已深入到乡镇农村。

1903年2月,高白叔夫人在杭州张勤果公祠成立了“杭州放足会”,成为妇女自办的第一个不缠足团体。在不缠足运动的推动下,一些较为发达的省份放足者达十之七八,并改变了人们视缠足为女子人生的第一要义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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