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朱熹的理学思想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湖南曾是宋明理学的保垒之一。这里出现过与庐山白鹿洞书院并驾齐驱的理学两大书院之一岳麓书院。南宋以后湖南出现了一批儒学人才与这座书院的兴盛颇有渊源。理学巨擘朱熹和张拭先后在此宣扬理学思想,并培养了吴猎、赵方、彭龟年、游九言、游九功、陈琦、胡大时等等湖南文人。这是湖南人在文化界崭露头角的开始。
朱熹创立的庞大繁杂的理学理论体系是建立在“天人合一”基础上的一次系统性道德伦理说教,这种理论把人世间万事万物最高的和无所不在的根本法则规定为“理”,“理”是充满道德色彩的先验存在,是本体意义上的超自然原则。
朱熹强调“格物而后至知”,就是说只有不断地去穷究探索世界上的一物一事,最终心灵才能体验和接近“理“,从而明了人世间的一切道理。由于“理”是无法违抗的高高在上的必然存在,所以人们只能服从它,“理”在政治上的显现就是尊卑有序的伦理秩序不可动摇的属性。理学在南宋以后被历朝历代尊为正统思想。
其实,朱熹的学说培养了成千上万传统思想的卫道士以及难以计数的庸才,而且更为可怕的是既然可以摸着石头过河去格物,最后达到体悟大道(“理”)的境界,所以许多学习理学的人实际上是“行动”与“道德思想”分离的伪君子或小人,他们在达到所谓的崇高境界之前尽可以犯下种种劣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