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哲学价值观的差异
作为对“善”与“当然之则”的探讨,中西方哲学价值观也呈现出重和合与重对立的明显差异,并广泛渗透在中西方文化和中西方民族的社会生活之中。
中国是在氏族血缘关系尚未解体的情况下进入文明时代的,因而较多地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整体性思维特征。中国古代又长期以农耕经济为主,农业生产对门然条件有较强的依赖性,并注重社会生活的相对稳定。这些多方面因素使中国哲学较早地形成了“天人合一”的价值观念,在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的关系上强调和谐与统一。在中国哲学的发展中,“天人合一”是儒、道、佛三家共同追求的理想境界。
西方社会神人同构但有别的神话观念酝酿了对象性思维的原始形式。它在氏族血缘关系解体的情况下步人奴隶社会,并以商业文明为主要生产方式,在社会生活上人的个体力量更显重要。由此,哲学上形成了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分化,强调两极分立,从而在价值观上重视的是“天人相分”。
西方辩证法的奠基人赫拉克利特就特别强调对立和斗争的意义。而柏拉图“理念说”中理念世界与感性世界的对立则是两极分立观念的典型表现。中世纪哲学更是以上帝与人、天国与俗世、灵魂与肉体等一系列二元对立进一步发展了这种价值观念。近代以来,人与现实世界的两极分立代替了神人两极分立。可以说,天人相分、强调对立是西方哲学的基本传统。
重和合与重对立的不同价值观使中西方文化泾渭分明。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人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化,西方人强调征服和主宰自然;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中国人强调群体主义,突出人的道德修养在维护社会关系中的作用,西方人则高扬个体主义,重视民主和法制的社会调节作用;在身心方面,中国人强调身心、形神的统一,西方人则强调灵与肉的冲突与对立;在民族关系上,中国人强调“协和万邦”、“天下一家”,西方人则更多地表现为民族冲突与民族扩张。
这种价值观的差异也进一步影响了中西方民族对于道德与知识、道义与功利的不同态度。由强调和合出发,中国人强调道德践履,认为只有在道德实践和道德境界的提升中,才能实现天人合一,从而在义利之辩中表现出“先义后利”、“重义轻利”的道义论色彩。
而西方哲学由天人相分出发,强调人的认识主体性,在价值观上更加强调的是知识。从古希腊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到近代培根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都是这种观念的有力表达。重视对立、重视知识,使西方人在义利观中强调个人的现实利益,具有功利主义的思想传统,这对西方近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着重要影响。
重视和合的价值观给中国人带来了人与自然、人与人的交融和谐的境界,但缺乏两极分立的思想使人的主体性难以确立,导致科学发展的落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迟滞。重视对立的价值观促进了西方民主与科学的发展,但知识理性和功利主义的膨胀又带来了现代西方自然生态危机和人的物化等种种弊端。因此,理想的境界应该是二者的有机融合,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新的物我交融,达到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的和谐、自由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