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侗族的村寨联盟-“款”与“款军”
“款”是侗族的村寨联盟,民间自治、自卫的地缘性组织。“小款”由邻近的自然村组成,是款的中层组织(基层为村寨),以水域或河段分地域范围,侗谚云:“一条河水一家人。”款的首领称“款首”,由所属村寨的寨老推选熟知款约、办事公道、在民众中有较高威望者担任。
款内负责传送号令、通知开会、看守鼓楼者称“款脚”,简称“脚”。他在遇急事时,敲响鼓楼法鼓,向本寨发警报,向邻寨传送“火急木牌”,其衣食靠众人捐助。
款的武装力量称“款军”,由各寨青壮年男子组成,遇事闻击鼓“传寨”或鸣锣“喊寨”声,自备武器集合,如出战还要自带干粮。
款的联络信号有“火急木牌”(又称“飞牌”,在一块木牌上钉鸡毛、火炭和辣椒)和“信炮”。凡接到火急木牌而不出兵者,受别寨谴责,事后按违约处罚,违约村寨要杀猪宰牛,请其他村寨男女老少吃喝。若有怠慢,其他村寨可以见牛牵牛,见猪杀猪,见禾把拿禾把,因此各寨不敢违约。
“大款”由若干小款联合组成,是款的高层组织,如清同治二年(1862年),怀远县(今三江县)林溪、武洛江、孟江等500多寨联成大款反抗清王朝征剿侗乡的清军。
侗族历史上有几次“扩大款”,一次是唐末五代时,郎溪洞、飞山洞、南十洞、三老洞联成扩大款(包括今湘、黔、桂毗邻侗乡),抗拒楚王马殷对侗族地区的掠夺。一次是明初吴勉联款起义,参加人员达20万。民歌《从前我们做大款》叙唱当年联合起款的规模:“头在古州,尾在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