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上幌子的类型及其习俗特点
这里的商主要指坐商,其商俗标志以招幌即“幌子”为主。商幌有以下一些类型。
(1)以实物为幌。即卖什么货就在醒目处悬挂什么,如卖草帽的就在店门口挂一顶草帽;卖花卉的就在店门两侧摆上花盆;刻墓碑的就在店外放上一块碑石。
(2)以实物模型为幌。有的商家经营的是细小物品,悬挂实物难以引人注目,就依照实物形象,做一个大模型挂在醒目处,如卖牙刷的,就做一支几米长的大牙刷挂于门前;卖纽扣就做一个直径一米的大纽扣悬挂起来,顾客一目了然,店主自然招来生意。
(3)以商品的附属物品为幌子。有的商品无法用实物来悬挂,如卖油的悬挂油瓶,卖酒的悬挂酒瓶或酒壶。
(4)以暗示物为幌子。如旧时的酒坊,有的用木料做成葫芦形标志,暗示用葫芦沽酒之意,启发人们前来沽酒;旧时有的小旅店悬挂用柳条编制的笊篱,暗示此店可以住宿、用餐。
(5)以灯具为幌子。在店门口、高楼正面等醒目之处装上灯箱、霓虹灯或围绕大字的彩灯,晚上彩灯闪烁,引人注目,以招徕客人。
(6)以旗帘为幌子。古代很多酒馆悬挂旗帘,“牧童遥指杏花村”,就是指酒店悬挂写有“杏花村”的旗帘。高悬的旗帘迎风飘卷,不失为一道风景。旧时有的理发店也悬挂旗帘,上写“朝阳取耳,灯下剃头”等字样。
(7)以匾牌为幌子。如当铺行业,往往用大木板或其他材料在显眼处大书一个“当”字;米店则书一“米”字;茶馆则书一“茶”字。也有书写店中典型商品名称的,还有书写简明歌诀的,不一而足。
(8)坐商字号。这也是商业的重要习俗之一,有如人的名字一样,所谓“名人”,就是得到人们广泛承认、信赖和崇敬的人。商号亦如此,名商号拥有广泛的信誉。众多的名商号不倒不败甚至百年如一,例如“同仁堂”药店、“全聚德”烤鸭、天津“狗不理”包子、杭州“张小泉”剪刀、“湖州”毛笔等。各地都有名商号,它们世代相传、经久不衰。至于近代的更是不胜枚举,如“肯德基”、“康师傅”食品等。这些商俗标志,是商业发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