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十二个月并不是划分月份的唯一方法
一年的时间由于客观规律的限制,不能随意增减,但是,一个月有多少天,却完全可以按照人们自己的意志来规定(指太阳历,太阴历除外)。目前公历规定: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为大月,每月三十一天。其余都是小月,每月三十天。二月只有二十八天,到闰年才有二十九天。全年天数是三百六十五天,闰年三百六十六天。
其实,这种划分月份的方法,并不是唯一的方法。古代墨西哥就把一年分为十八个月,每月二十天或二十一天,结果,全年也是三百六十五天或三百六十六天。
有人曾经设想,把一年分为十三个月,每月二十八天,唯独第十三个月是二十九天(闰年三十天)。
这种分法有两个好处:第一,每个月都是四个星期,对于会计核算、收支计划、工资计算、生产安排等都很方便,既可按月,又可按星期;第二,规定每月一号为星期一,二号为星期二……,七号为星期天,以此类推,每逢十四号、二十一号、二十八号都是星期天,月月如此,年年如此,不必查日历。第十三个月的二十九号和闰年的三十号也作为星期日,年终多休息一两天。不过这种分法也有缺点,主要我们已习惯把一年分为四个季度,十三个月不好划分。
另外一种设想是,把一年分为四季,每季九十一天,就是十三个星期,分成三个月,第一个月三十一天,第二、三个月都是三十天,每季的开头第一天都是星期日,这样,星期日就固定下来了。每年的十二月三十日之后,有一天不排列日期和星期名称,作为国际新年休息日。闰年在六月三十日以后排一天休息日,也没有日期籼星期名称。
这样的历法有不少方便的地方,只是每年末一天既没有日期的编排又没有星期的名称,记载那天发生的事情就不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