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的皇后富察氏是怎么死的
清高宗(乾隆)的皇后富察氏,乾隆元年(公元1726年)被册立为皇后。这位皇后生性节俭,平日冠饰,爱戴草线绒花,不御珠翠。年终时进献给皇帝的荷包,只以鹿羔身上的茸毛做内囊,仿先世关外之制,寓永不忘本之意。她先后生过二男二女,其中二男一女早天。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随皇帝东巡,回銮途中突然死于德州(今山东德州),终年三十七岁,谥孝贤纯皇后,关于富察皇后之死,历来有很多说法,概而言之,不外乎三种:
第一种说法是丧子痛心,忧郁而死。
她生的长子已被清高宗秘定为皇储,可惜只活到九岁就病死。次子永琮亦受钟爱,谁知两岁又死于天花。还有皇长女,也是两岁多就天亡了。丧子丧女,对于一个母亲说来,那是最残酷最揪心的事。因而,富察皇后心情抑郁,忧伤早逝。
第二种说法是微感寒疾,病重身亡。
清高宗在一篇谕旨中说:“(皇后)忽在济南,微感寒疾,将息数天,已觉渐愈。诚恐久驻劳众,重厝(安置)圣母之念,劝朕回銮……今至德州水程,忽遭变故。…微感寒疾”,急于回銮,“忽遭变故”,因病而死,这也合乎情理。
第三种说法是落入水中,命丧运河。
这一说法流传很广。《清鉴辑览》《清鉴纲目》载:“銮至德州。帝在舟中夜宴,后在他舟闻之,恐滋事变。后索性严重,虽在行次不忘永巷之规。是日至帝舟,因事进谏,语颇激切。时帝已被酒,怒后,颇加诟谇(辱骂)。后羞忿返,失足蹈水死。”若此,富察皇后是“失足蹈水”,主要是她自己的责任。
《清朝野史大观》则载:“高宗孝贤皇后,傅文忠公恒之妹也。相传,傅恒夫人与高宗私通,后屡反目,高宗积不能平。南巡还至直隶境,同宿御舟中,偶论及旧事,高宗大怒,逼之坠水。”若此,富察皇后是清高宗“逼之坠水”,清高宗应负主要责任。
不过,清高宗对于皇后之死还是悲恸的,给予的评价很高。他在给礼部的谕旨中说:“皇后富察氏,德钟勋族,教秉名宗,……性符神顺,宫廷肃敬慎之仪;德懋恒贞,图史协贤明之颂。覃宽仁以逮下,崇节俭以提躬,此宫中府中所习知,亦亿人兆人所共仰者。”继而还作了《述悲赋》,赞扬皇后克俭于家、克勤于邦的品质,发出“悲莫悲兮生别离,生内位兮孰予随”的哀叹。这意味着什么呢?是发自真心还是欲盖弥彰?无人能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