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那结稀奇古怪的婚恋习俗
中国地方太大了,各地的民风民俗更是五花八门、大不一样。下面我们介绍四个只在少数地区流行的稀奇古怪的婚恋习俗,供你消遣。
借嫁
浙江省温州地区,从前有个风俗,女子在未嫁之前,经算命先生占卜,若命犯“破娘家”者,在出嫁时不能在家中坐轿。
出嫁前的几天,即叫里家来接女子出门,那时,女的穿破衣、携破伞、破饭篮,篮中还放一个破碗,一双竹筷,装做讨饭的样子,偷偷地出门,到庙字或尼庵里去,或泛舟河中,这就叫做“借嫁”。
嫁的时候,就到庙宇中换装上轿,时间要在半夜。女家的父母亲属必须回避,一切由夫家照应,并且还规定嫁后126天才可以回娘家,认为如果不这样做,娘家定为此破财或遭受不幸。
女的回娘家时,要先到厨房烧火煮汤团献给父母及兄弟姐妹,全家人才表示欢迎归来。这种习俗又叫“背灯”。
哭嫁
闽南民间的少女出嫁时要长哭当笑,并唱《哭嫁歌》。
原来,旧时姑娘的婚事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姑娘对夫君的容貌、为人、家况一无所知,不免担心流泪。所以在封建买卖婚姻的桎梏中,姑娘的婚事不如意,哭嫁发自心声也是人之常情。于是,“哭嫁”便成为妇女发泄内心感情的独特表达形式,相沿成习,演化成有一定调式和韵律的哭调。此外少女每当哭到不愿嫁时,自然要通过哭嫁把媒婆骂个狗血喷头。借一曲悲歌,抒发离别亲人的痛苦心情。内容有“哭父母”、“哭兄弟姐妹”……
瑶族婚后“点火把”
在瑶族地区,遗留着一种古代的婚后对偶婚俗。当地称之为“点火把”的风俗。
男女结婚以后,一般同居30天后,双方都可以任意地各寻所欢,并且还可以公开招自己的情夫或情妇带到家里同居。因为情夫(妇)白天在自己家里劳动,只得到晚上才能去别人家过夜。由于是夜间行路,故点起火把照亮,公开地前往情人家,并且寓意火把照亮了爱情之火。
当情人来到家里,丈夫或妻子以及家人都不得进行干涉,有时还要以酒肉新待。这种同居,各出所愿,如果一方不愿意,则可另求新欢。与情夫或情妇所生的子女,可称其为父母。
斩鸡头
散居在云南省西南部的独龙族有个奇异的订婚仪式——斩鸡头。
当青年男女经过恋爱建立感情之后,小伙子便告诉自己的父母,备好酒、烟、鸡等物,找一个家庭中的长者代表男方的家长领小伙子去姑娘家。女家要请几个亲戚和族人,代表女方两家共同吃一次酒,并举行这种奇异的斩鸡头订婚仪式。
饮酒前须杀鸡。如果手起刀落,鸡头与鸡身分为两半,那么男女双方及其家长都不能反悔了。如要反悔,就是把鸡头与鸡身接在一起,鸡头斩断后,全寨子的青年男女都向姑娘和小伙子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