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耕女织:古代理想的生活方式
耕织结合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可以追溯到史前时期。原始人类通常以采集和狩猎两种方式谋取自己的生活,男女之间依生理特征而进行狩猎和采集活动,形成了母权制社会的经济基础。
此后原始农业经由刀耕火种与耒耜耕作,发展为传统的犁耕农业,新的社会分工又开始了。一部分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而且确立了新的自然分工形式,即男耕女织。这种分工引起了原始母权制社会向父权制社会的过渡。从此,男耕女织便成为传统农耕社会的基本经济结构。
在夏、商、西周奴隶制时代,与井田制相适应,井田上的奴隶在奴隶主贵族的监督下,从事大规模的集体劳动,而妇女则被集中起来从事纺织。这种男耕女织显然有别于封建时代男耕女织的家庭经济。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井田制的崩溃和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奴隶制时代以成百上千奴隶集体劳动的形式,逐渐为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劳动所取代。这种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分散的个体经济,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这种小农经济既是农牧结合的,又是农桑并举的,是男耕女织结合在一起的典型的个体经济。
中国的农业耕织经济,在棉花广泛引种以前,是一种二重结合,即农麻结合和农桑结合两种形式。不过,农民治丝织帛,或是为了纳税,或是用以交换包括麻制衣物用品在内的其他生活或生活必需品。
宋元以后,随着棉花的传播和广泛种植,植棉业不断发展,逐渐取代了丝、麻等原料在纺织业中的主导地位,成为一般民众衣被所需的基本原料。中国耕织结构便由农麻、农桑二重结合趋向单一结合,即农棉结合。当然在棉织时代,丝、麻制品也并未完全退出纺织业,只是麻织品所占比重小,无关宏旨。丝织品虽朝着专业性生产发展,但仍属于富裕阶层的消费对象。
耕织结合长期存在的原因是:小农家庭经营规模的细小性和生产技术的落后性,以及封建剥削关系的存在,使它单凭农耕不足以维持其家庭生活,需要家庭手工业(即“织”)予以补充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