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官-中国历史上那结主管教育的官职
掌握学校教育的教官。《史记•儒林传序》:“公孙弘为学官。”《明史•选举志一》:“郡县之学,与太学相维,创立自唐始。宋置诸路州学官,元颇因之,其法皆未具。迄明,天下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教官四千二百余员,弟子无数,教养之法备矣。”
我国早在西周时就已有大学、小学之分。以师氏掌教武艺,以乐正掌教诗书礼乐,以司成为掌学之官。汉武帝时,采纳公孙弘的建议,设五经博士(在大学任教,以博士仆射为首领,东汉时改称博士祭酒)。此后,博士专掌经学传授,成为一种教职。
北齐时,设立中央专门的教育机构,称为国子寺,学官称祭酒。隋炀帝时,改国子寺为国子监,所属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等,各置博士。藏书与讲学相结合的书院,出现在五代,兴盛于宋代,创办者称山长。
明代,国子监与国子学合一,学官系列有:国子监祭酒、司业、五经博士、国子监博士、直讲、医学博士、律学博士、算学博士等。各教职都有品级。
清代,国子监沿袭明制,学官系列分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等,官品依次降级。光绪年间改设学部,各省设提督学政,也称学政、督学使者,别称学台。学政为一省教育事业的最高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