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兵制:征兵制、谪发制、募兵制与府兵
我国古代军队的组成与编制,从组成军队的方式分,主要有征兵制、谪发制、募兵制与府兵制几种。也有其他的分类方式,我们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在春秋之前,一般实行寓兵于农,即兵农合一。到了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加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全民皆兵制,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全民皆兵时期。
秦朝、西汉时期,主要实行征兵制。这一时期的国家军队规模都在百万以上。西汉武帝时期还开始部分实行谪发制和募兵制。谪发制实行的初衷是为了不打扰平民,因而用罪人为兵。以罪人为兵早在秦朝二世时就有先例,当时为了镇压农民起义军,秦将章邯便将骊山刑徒免刑临时组成了军队。
东汉光武帝时,募兵制被广泛采用。东汉末年,黄巾之乱爆发后,朝廷更明文允许各州郡自行招募军队。由此,地方势力渐强,并逐渐形成割据之势。
府兵制的实行起源于周朝。籍民为兵,豁免租调,农闲时训练。该制分为百府,每府由一名郎将负责,而分属于二十四军。当时以一柱国主二大将,一将军统二开府,每开府各领一军。其众合计不满五万。隋唐时皆沿其制,分属于诸卫将军。
府兵制的最大特点是:兵皆有业之民,平时耕种,战时调集,由将统率;师还则将交佩印,兵各还其府;无养兵之费,而有多兵之用;将帅又不能拥兵自重。唐高宗、武后时,府兵制度废弛,名存实亡。玄宗时,宰相张说建议改为募兵制。
北宋时,王安石变法,倡导民兵制。王安石的民兵制和保伍之制连带。他立保甲之法,以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五百家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副。家有两丁的,以其一为保丁。其初日轮若干人儆盗。后乃教以武艺,籍为民兵。
元朝时,兵制以压制政策为主。其兵出于本部族者,称蒙古军;出于诸部族者,称探马赤军。入主中原后,取汉人为军,称汉军。曾经当兵者,即定入兵籍,家人世代为兵。家贫或无后者,则削其兵籍,以他人补替。
明代的卫所制和元朝的军户制大体相同,稍有改动。如从征和归附者(兵的两种来源。从征是开国时固有的兵;归附是敌国兵投降的兵。此二者兵籍世袭),身死之后,若无继承人,则要调其亲族补充,称“句丁”。
清代兵制在前期、中期以八旗和绿营(汉兵,分步兵、马兵、水师等兵种,有汛、营、协、标等编制)为主。驻防的旗兵,和汉人分城而居。外征以八旗为主,内乱以绿营为主。八旗兵在关外时,曾十分强悍,但入关后战斗力迅速下降。康熙帝平三藩时,八旗兵已不足用。到太平天国时期,绿营兵也已不堪用。清朝后期的军队主力以湘军、淮军等地方军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