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庄田制是一种怎样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庄田是古代土地占有制的一种形式。作为土地占有的一种形式,庄田制是唐代中期以后才出现的(庄田一说自古就有,有田庄、庄园、别墅、田园、庄宅、山庄、别业等不同的称呼)。可以说是土地私有化的必然产物。
当时,贵族官僚、富商豪强都以大量拥有田业为时尚,像名相郭子仪、李德裕等都拥有自己的大庄园,一些贵族诗人(如王维、司空图)的庄田则以风景秀丽著称。皇室、官府,包括一些寺院也都拥有自己的庄园。
明代以后,朝廷赐给属下或亲王的田园称庄田,分勋贵庄田和王府庄田两种形式。具体来说,因授爵而拨赐的庄田,称为勋贵庄田。勋贵指有功勋的武将大臣和皇亲国戚。勋贵庄田在朱元璋洪武年间特别盛行,其来源除了皇帝拨赐外,也有额外奏讨、占夺而来的。
洪武之后,钦赐功臣田土之事少见。此后勋贵庄田的来源多是占夺。耕种者称佃户、庄户或庄民等。王府庄田指的是各亲王王府的庄田。皇帝诸子(除皇太子)封王,又称亲王。朝廷赐给亲王田园,作为庄田。王府庄田的来源除钦赐外,也有奏讨,受纳投献,侵夺而来者。王府庄田享有免交田赋的待遇。耕种者称庄民,俗称佃户,他们要向王府缴纳地租,名曰庄田子粒。
庄田的出产多用于自给,少数也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