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时期的“姓”与“氏”是什么关系?…
从文字学的角度,分析姓、氏这两个字的写法,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它们的文化学、社会学意义。这是以象形和会意为主要结构方式的汉字系统为我们提供的特殊恩惠。
姓,属于会意字,即利用已有的字,依据一定的逻辑加以组合,表示一个新的概念。在甲骨文、诅楚文(战国时秦国刻石文字)中,姓字即由女、生组合而成。在金文中,姓字由人、生组合而成。许镀《说文解字》解释:“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于,从女,从生,生亦声。”
女子所生为姓,生而有姓。从这一点出发,古代“姓”和“生”通用,有时还特指生子。东汉刘熙的《释名)说:“女生为姓,谓子也。”三国魏张揖的《广雅•释亲》说:“姓,子也。”消王念孙进一步疏证:
“姓者,生也,子孙之通称也。”一个人生而有姓;同一血统的子孙同姓。这就是文字学告诉我们的“姓”字的意义。
氏,属于象形宇。甲骨文和全文中都有这个字,而且写法基本一致。许慎认为这个字是像山岸崩塌之形,“氏崩声闻数百里”。清人朱骏声不赞成此说,认为氏字的本义应为木本,即植物的根。弯曲的根叫氏,直形的根叫氏。林义光同朱而异许,指出氏字“不象山岸胁之形,本义当为根抵。……姓氏之氏,亦由根抵之义引申。”简言之,人有姓氏,正如树有根本。
在现代人眼里,姓与氏似乎是同一的,没有区别。人们司空见惯的以姓氏笔画为序,不就说的是按所姓之字的笔画多少来排列先后吗?可见姓就是氏,氏就是姓。但是,在上古时代,姓与氏却是有严格区别的。关于这一点,宋代学者郑栈说得很清楚:“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
上古时代的姓与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简单地说,一姓可包括若干氏,这就是《通鉴•外纪》所谓“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
换言之,姓是大宗的族号,氏是由大宗分出去的支系小宗的族号。大约到旧石器时代晚期,人们逐渐察觉了近亲之间姓关系给后代人口素质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萎”的规律,并开始有意识地在姓关系方面奉行族外婚的原则,“同姓不婚,恶不殖也”。郑据说“姓所以别婚姻”,就是对此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