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满族人的“宗规家训”
满族的族规,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起初没有成文法,在用结绳记事的年代,族规宗训是靠口耳相传的,有的甚至披上了神话色彩,例如满族不许食狗肉、满族敬乌鸦等。族规宗训的实行,是靠传统习俗的传承。《金史》中记载的完颜始祖函普“解怨立约”,昭祖石鲁“稍以条教为治”,这些族规是后人追记的成文法。
满族入关以后,修谱成风习,族规家训便写入族谱之中,但也有一些仍靠口耳相传,如族人有所冒犯,便要受到习惯法的惩处。
族规的内容:
(1)祭祀规则:满族崇敬祖先,祭祀的规则有的写入族谱中,有的写成书册,规定祭祀时间、场所、程序、礼仪、神器、供品等具体要求,有的有祭文,祭祀时要严格遵行。
(2)坟地管理规则:满族有祖孙父子生同居、死同坟的习俗,族中亡人有同葬共同墓地的习俗,墓地的葬法是长幼有序,不许随意葬埋,家族墓地内不许别姓混葬。
(3)族长规则:族长是公推制,原则是品行端正,确无不良嗜好,兼有财富者为宜,占有财富不是唯一标准,最重要的是德高望重者,任期有年限规定。
(4)公共财务规则:公共财务管理按章行事,祭祀、修谱等集体资金的筹集、使用,祭田、谱房等公共财产的安排、使用,财务支出原则,对孤寡病贫者的救济等。
(5)婚姻规则:严禁同姓通婚,确遵婚律,严禁早婚,议婚姻先察男女性行为及家法,不得嫌贫慕富,要禀知族长以定可否,如嫡室不孕可继侧室。
(6)续谱规则:议定日期、提前通告、筹集资金、动鼓升猪、祭祀分工、上谱的原则、谱书的分管视为族中大事。
(7)家庭规则:满族敬老怜幼成风习,孝父母,敬长辈,夫、妻、兄、弟、子、媳等要各尽其责,立嗣的原则。
(8)族法:对村规族法有违犯者,要视其轻重,分别给以处罚,族法中重者有死刑。俗谓触犯族规,打死勿论。如:不参加家祭者,族长严词以责;抱养异姓子为嗣者,勒令将抱养子归宗;祖坟如有坍陷,族长召集族人将其子扭至坟前,从重鞭责,勒令修葺;在茔内割草放牧,聚赌酗斗,即行呵逐;子孙犯上,媳犯翁姑,皆重责;如实系忤逆不孝,男送官,女告知其娘家,从严究办;妇人不尊丈夫约束,通知其娘家重处;尊长无故欺凌卑幼,族长辨明是非,酌罪而罚;引诱同族愚幼子弟赌博、荡游、吸烟、酗酒、无理取闹致祸者,对引诱者要重惩;凶横欺凌乡党者,扭至坟前重责不贷。
这些族规有的写入谱书中,有些内容是没有写入的,但在习俗传承中,也必须遵守。有的宗族有“纂古家训”,除申明“以孝悌为本,忠义为主,廉洁为先,诚实为要”的道理外,还制定了一些修身养性,为人处事的原则,其中包含了古代民族血亲相助、尊老爱幼、抑强扶弱、民主议事等传统习俗美德。
《金史•世宗记》载:“女真旧俗最为纯真,虽不知书,然其祭天地,敬亲戚,尊耆老,接宾客,信朋友,礼仪款由皆出自然。”由此可见,满族的村规族训,有可贵的民族特色。